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OL告主管性侵 卻LINE「我都這樣還不滿意」
2015年11月03日12:48
中年單身的陳姓男子,今年中邀約未婚的年輕女部屬到北市西門町吃飯,飯後2人到附近
的包廂式電影院續攤,幽閉空間撩起陳男的性慾,打開女子上衣對著胸部吸吮,女子事後
更對陳男口交,兩人纏綿1個多小時,女子事後卻反悔怒告陳涉性侵。台北地檢署調查發
現,包廂未密閉,女子有時間呼救卻未出聲,且還傳Line給陳男說「我都這樣了還不滿意
」,內容親密,今天以罪嫌不足為由將陳不起訴。
不起訴指出,陳男是被害女子的上司,陳男在今年6月的中午,邀約女子到西門町一間餐
館用餐,直到下午2時多,2人一起到附近的一間包廂式電影院看MTV,拉上門簾觀賞不久
,陳男動手掀開女子的上衣,對著女子胸部撫摸,舌頭並遊走女子上半身各處。
女子事後在陳男的調情中,為陳男口交,2人在木頭包廂巫山雲雨1個多小時離開,2人事
後並互傳Line談起下午的熱情互動,你一言、我一語,女子更回應「我都這樣了還不滿意
」。
不久後,女子認為當初與陳男吃飯、看電影是迫於陳的上司身分,百般不願意,怒告陳男
性侵;被告的陳男相當錯愕,以簡訊傳遞「大家不要走向一條這麼遺憾的地步」的訊息給
女子,女子認為這是陳男恫嚇,追加控告恐嚇罪嫌。
陳男庭訊對於女子指述他在包廂電影院對她又親又舔,且女子曾為他口交一事都不否認,
但辯指是兩情相悅,並拿出2人的辦事後Line對話自證清白。
檢方調查,案發的包廂電影院以木頭搭建,僅有門簾緊閉,上方並未遮掩,整個場地就像
是一字排開的辦公場所,2人在包廂長達1個多小時,女子有機會、有時間呼救卻未這麼做
;另觀看2人事後的Line對話上下文,發現女子未留下違反意願的任何對談,反而附和陳
男的包廂雲雨餘韻。
檢方並認為,女子提告後,陳男傳簡訊給女子的內容,也未有任何惡害通知,全案偵結,
以罪嫌不足將陳男所涉的妨害性自主、恐嚇罪嫌處分不起訴。(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1103/724631/
5.備註:
木頭包箱?那一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