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的職責,就是修訂法律,將不合時宜、落後、妨礙人民權利的法規加以修正,以
保障人民的權利不會遭到國家的侵害。同時負有監督行政體系的責任,其中包括嚴格審查
行政院所提出的法律案與預算案。
除了中央主管的重大建設外,立委所能爭取的一般地方建設預算有限,但去年我也跟教育
部爭取沒用到的自然災害備用預算,去更新學校設備。
因為建設地方的責任,是地方行政首長的任務,而非立委。行政首長(如新北市長)要先
針對整個行政區(如新北市)做整體的建設規劃,若地方預算不足時,立法委員可以協助
向中央政府爭取預算補助,以促進地方繁榮。
有人影射說,三重這八年一直沒有建設,是不是我沒有盡心為三重服務?
事實上,這是新北市長朱立倫的責任。正因為朱立倫對三重沒有規劃,不給三重預算,才
導致三重這幾年來停滯不前。君不見,好不容易蓋好的ubike站,才啟用月餘卻又挖掉?
這不就是沒有整體規劃嗎?
如今市長人又落跑了,身兼三職,剩下的三年,三重是否又將空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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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的思維邏輯就是,有功國民黨,有過民進黨。
三重沒有建設,關地方立委啥事呢,明明是朱立倫的責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