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大家誤會法官了!
法官的意思是當時可以殺他啊,一樣會有社會關注,不用去站領立法院。
偉哉,這位法官原來是"現代吳鳳",捨身以救社會,以命調和政治衝突,值得史書大書特
書。
註:我只是解釋他的意義,沒叫唆犯罪歐。倒是這位法官可能有叫唆犯罪。
※ 引述《ilulike ()》之銘言:
: https://www.facebook.com/you.t.jie/posts/1257769077582485?fref=nf
: https://i.imgur.com/kMmsEXz.jpg
: 游騰騰
: 【未成年,開庭小筆記】
: 法官:「你們認為侵入教育部主體建築能夠表達你們的訴求及讓議題獲得社會關注,
: 那你們為什麼不去殺幾個人?這樣也能獲得關注不是嗎?」
: 我只能說這個法官敢說這些話,八成不知道年輕人會上網這一檔事
: 查了一下新聞
: 未成年的話是北院少年法庭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