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實際一點來看,通常會有這種OFFER的情況,不外乎下列兩種:
1.被挖角人擁有良好技術
2.被挖角人擁有商業創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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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鄉民是第一種,通常中國開的薪水會非常高,一年可能1000萬人民幣都有。
但這種結果到最後會很慘,當中國公司把你的技術學光了以後,
過兩三年就把你踢出公司。
而這時候你還想回台灣原公司任職嗎?
不好意思,整個台灣的公司就是黑名單你,你別想回來了。
不過實際一點講,兩年賺兩千萬人民幣,也夠在台灣過一輩子了吧。
第二種我不太了解,不予置評。
※ 引述《MMMB4219 (小懶覺)》之銘言:
: 鄉民在台灣月入22k
: 去大陸立馬月薪變11萬
: 這樣有人願意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