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為什麼貓狗不能做為食用動物?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6:59:01
※ 引述《darrenwang (Darren)》之銘言:
: http://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6068/1290275
: 要保護我們的毛小孩,就開放吃狗肉吧!
: ————————————————————————
: 最近看到這篇文章,我覺得值得思考,請大家先點進去看再回應 謝謝
: 我們常常可以看到類似新聞出現「外勞殺貓狗補身體」或者「破獲香肉店」時
: 在貓狗論壇總是可以看的許多愛貓狗人士痛批:沒人道啦、人渣!竟然吃狗狗貓貓等等的
: 的負面評論
: 因此常常會有為什麼貓狗不能食用的論戰出來,
: 大部分的動保團體的說法是:因為外勞和香肉店的狗貓來源是去路邊抓來的
: 甚至是人類豢養的寵物被抓去殺,而且他們大多都是用「不人道」的方式「虐殺」後吃掉
: 例如直接活生生燙死、打昏後直接活生生剝皮,他們的這些做法的確十分殘暴
: 而且偷寵物來殺也是十分不應該,所以我也覺得該罰
: 但是我想,既然有需求(貓狗肉)為什麼沒有供應呢?
: 人類喜歡吃肉類因此有許多系統化的動物養殖場,從繁殖 養殖 宰殺 分裝
: 都經過一定的標準程序,既然如此 貓狗為何不能納入這個體系呢?
: 既然外勞香肉店虐殺流浪狗很可憐,那換成將狗貓系統化的繁殖、養大、人道電宰
: 一切和雞鴨豬牛羊一樣一視同仁,應該就夠人道了吧?
: 為什麼狗貓不能和一般的食用肉類動物一樣一視同仁呢?
: 為什麼可以因為部分人、團體的觀念,而去左右其他人的利益呢?
: 有人可能會回應
: 「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怎麼能夠殺!!」
: →上面的連結文章有解釋,點進去看看,而且豬牛羊雞鴨就不是人類的朋友?
: 為什麼可以因為大部分人的喜好(愛狗愛貓),而去剝奪其他人的喜好(吃狗貓肉)呢?
: 「殺狗貓的話狗會很痛苦」
: →上面文章有解釋過,請點進去看看,難道豬羊雞鴨鵝在宰殺時就不痛苦?
: 況且如果販賣貓狗肉可以合法化,一定會有專業、系統化的工廠做用為「人道的方式」宰
: 殺
: 不知道大家怎麼想呢? 歡迎提出正反論點討論
這篇文章一個很主要的論點在於
"如果買的到貓肉狗肉 那麼自己家裡的寵物就比較安全 不太會被外勞捉去殺"
問題是 假設真的弄出販售貓狗肉的情況 自己家裡的寵物依然安全嗎?
今天你可以在路邊捉一隻免錢的動物吃 你為什麼要進超市買?
台灣人基本很少有人會去吃貓狗肉
出現在通路上 會不會出現還是沒有外勞購買的情形?
這些貓狗不就白死了?
如果外勞沒有貓狗是個人財產的觀念
就算開放通路也是白搭
另一個問題則是
越南勞工會吃狗肉 我們就非得要為了他們開通這一條禁令嗎?
答案是否定的 否則印度保護黃牛的例子又怎麼說呢?
當台灣人習於接受這樣的寵物文化 把貓狗當寵物
也訂出法律禁止宰殺
你要殺可以 那就乖乖受罰
說穿了今天這件事情的重點還是在
"尊重在地的風俗民情 遵守法規"
如果今天連基本的尊重都做不到 為何要別人尊重你的風俗(吃狗)?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15-11-04 07:01:00
印度吃黃牛是當地土生的賤民階級還有穆斯林 狀況不同其實
作者: LiveInNow (活在當下)   2015-11-04 07:02:00
為什麼不能吃人肉? 法律規定咩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15-11-04 07:02:00
然後台灣人吃狗肉的...
作者: tony121010 (我是來亂的)   2015-11-04 07:02:00
覺得有問題,本來台灣人有吃狗肉,事實上現在是禁止才轉為地下化,不要全怪到外勞頭上禁止前台灣狗肉店到處都是的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7:04:00
沒有怪到外勞頭上阿 只是原篇就是在說外勞而且禁止之後社會風氣也往不吃狗肉轉變
作者: tony121010 (我是來亂的)   2015-11-04 07:05:00
實實上台灣就是有本地的需求,沒人買這點不用討論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15-11-04 07:06:00
我只反對那些因為有外勞吃狗肉而宣稱要殺死所有越南人的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7:06:00
沒人買可以不用討論 那就忽略這點吧 其他的可以討論
作者: CloseFeather (克洛斯.菲勒)   2015-11-04 07:06:00
相信我 開放之後20年內 大家都會接受吃狗肉很正常
作者: CloseFeather (克洛斯.菲勒)   2015-11-04 07:07:00
現在無法接受是因為觀念根深蒂固 已經定型了
作者: tony121010 (我是來亂的)   2015-11-04 07:07:00
不吃貓狗是文化跟政治問題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7:08:00
你也知道根深蒂固阿 這就是社會風俗阿
作者: tony121010 (我是來亂的)   2015-11-04 07:08:00
我吃過狗肉,可以跟你說一開放一定超多人吃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15-11-04 07:09:00
嗯 超像羊肉和牛肉的混合體啊 有人敲我家 掰掰
作者: CloseFeather (克洛斯.菲勒)   2015-11-04 07:10:00
你要講風俗 傳統農業家庭不吃牛 現在第二代第三代一樣照吃 這種觀念是可以改變的 不需要強迫我們的後代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7:10:00
沒有強迫的問題啊 這是現在式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5-11-04 07:10:00
我跟你們說 人肉超好吃的 開放吃人肉20年一定超多人吃所以快開放吃人肉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15-11-04 07:11:00
樓上吃過?!
作者: CloseFeather (克洛斯.菲勒)   2015-11-04 07:11:00
拿人肉跟狗肉比 要不要搬出某國人出來救援?
作者: yggyygy (Aixiuqanei)   2015-11-04 07:12:00
推這篇!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7:13:00
我不知道現在的社會風俗如此為什麼是接受自以為是的價值觀?台灣社會並沒有非常需要狗肉的迫切性與必要性不然為什麼大家不會去吵說要開放狗肉?
作者: ksan6960 (開門社區送溫暖)   2015-11-04 07:15:00
你會去偷別人的寵物豬吃嗎
作者: Homeparty (認命,知命,然後聽天可也.)   2015-11-04 07:18:00
豬糧食轉換率高,牛吃草就會肥,雞繁殖快好飼養
作者: ian5king (南方的悲情)   2015-11-04 07:19:00
照上面的說,最佳食物應該是兔子
作者: garman0403 (他長)   2015-11-04 07:22:00
超商有賣我還去偷幹嘛 有點腦殘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5-11-04 07:24:00
所以說 超商沒賣的你就會去偷 這還真是恐怖的思想阿~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7:24:00
這就是觀念問題啊 沒有貓狗是個人財產的觀念的話能保證超商有賣就不會去偷嗎?
作者: garman0403 (他長)   2015-11-04 07:25:00
某人又再強塞別人沒說的東西了 好恐怖啊
作者: Vdragon (V字龍)   2015-11-04 07:26:00
你會去偷別人的寵物豬吃嗎+1
作者: dyc2008 (DYC)   2015-11-04 07:26:00
狗肉好吃耶!!!
作者: wisdom   2015-11-04 07:33:00
你認為臺灣人不吃狗肉這個想法就錯了,臺灣人吃狗肉吃很大,法律沒禁止前是正大光明的吃。現在則是低調吃
作者: kevin05233 (kk)   2015-11-04 07:37:00
就跟反二手菸一樣嘛 偽道德..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7:45:00
照你這樣講 嫖妓就是不對嘛 畢竟那犯法 不是嗎?所以你覺得那群想要讓嫖妓合法話的人也有問題囉?
作者: reticentcrow (沉默鴉)   2015-11-04 07:46:00
現在也有人偷吃海豚啊 那要不要開放?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7:48:00
海豚是因為瀕臨絕種啊,如果能大量飼養 開放吃海豚沒問題
作者: wisdom   2015-11-04 07:48:00
事實上如果是非保育類動物,沒有開不開放的問題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7:49:00
如果今天台灣社會風氣演變到非吃狗肉不可 一定要開放那就另當別論
作者: wisdom   2015-11-04 07:49:00
我們保護海豚不是因為牠很可愛,而是因為牠是保育類動物
作者: reticentcrow (沉默鴉)   2015-11-04 07:50:00
我們可以學日本捕鯨啊 好像鯨魚也沒因此絕種啊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7:50:00
我跟你說...沒有什麼肉是非吃不可的那個要有一定限度啦 只要不要有絕種危機 吃鯨魚沒問題要動員群體出來那議題要真的非常大喔
作者: reticentcrow (沉默鴉)   2015-11-04 07:52:00
事實上人類對不同物種的態度本來就不會一致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7:52:00
台灣社會有必須要吃的肉 不包含狗肉
作者: CloseFeather (克洛斯.菲勒)   2015-11-04 07:53:00
就算有人想吃 光是打著"狗肉"兩字就被動保射成箭豬
作者: reticentcrow (沉默鴉)   2015-11-04 07:53:00
台灣社會選擇禁吃狗 就只是這樣而已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7:53:00
我講了,沒有什麼肉是 非吃不可的你們反對吃狗肉跟護家盟反對同婚的理由性質很類似今天如果開放狗肉,外勞地區周邊一定一堆狗肉攤他去旁邊買就有弄好的狗肉,冒風險去偷你家的寵物幹啥?
作者: reticentcrow (沉默鴉)   2015-11-04 07:57:00
那你去推修法啊 成功了我沒意見 民主社會嘛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7:59:00
我說的是社會需求性的問題 不是你說的生理性的問題再來就是外勞有沒有貓狗是個人財產的觀念問題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8:00:00
所以我說啦,你們這論調就是根本不想討論
作者: reticentcrow (沉默鴉)   2015-11-04 08:00:00
嘴輸就說我們有邏輯問題 很LOW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8:00:00
沒有貓狗是個人財產的觀念的話 就算有狗肉攤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8:01:00
我沒有說你邏輯有問題啊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8:01:00
還是會去偷別人的狗吃 反正免錢啊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8:02:00
你比較搞笑吧 不管有沒有開放吃狗肉 這行為就是偷開放吃了能保證他們就會乖乖去吃花錢狗肉攤?不會為了省錢吃路邊人家狗?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8:02:00
拜託...狗肉攤就在旁邊,他冒這風險幹嘛?而且人家的狗怎麼會在路邊?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8:03:00
那我反問你 他可以吃別的肉 為啥現在要冒風險?在路邊的狗多的是吧 露天住宅放外面綁著的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8:06:00
因為他們想吃狗肉啊..就跟嫖妓犯法,但一樣有人會嫖是一樣道理
作者: ferngwoei (食神小吃部)   2015-11-04 08:09:00
韓國原本也吃狗肉.現在也禁止了.我也搞不懂也不是保育類的.為什麼要禁.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8:10:00
韓國禁止吃狗肉了? 哪時候的新聞?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8:15:00
我不知道你為什麼要一直提嫖妓 這兩者情況根本不同你如果要拿嫖妓類比 那應該是外勞強姦台灣女性為了外勞的性需求應該開放外勞嫖妓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8:15:00
我提嫖妓是要說"這需求存在"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8:16:00
問題在於情況根本不同台灣並沒有狗肉的需求 只有外勞有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8:16:00
因為外勞現在就找得到人嫖啊 這需求沒有問題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8:17:00
那請問為什麼嫖妓有人出來主張 狗肉卻沒有?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8:17:00
高雄屏東一堆私宰場 只是他曝光前不會跟你說他在宰狗肉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8:19:00
有點扯遠了 今天是外勞問題不是台灣問題你如果說台灣人有狗肉需求那是另一回事但是今天外勞有需求 應當為此開放?不是這樣吧 如果印度外國人有吃牛需求 印度需要開放?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8:20:00
我從來都不是因為"外勞"而認為該開放狗肉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8:20:00
那請問你來這串幹嘛...你應該要去另開串討論台灣人吃狗肉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8:21:00
這串在討論的是「為何貓狗不能作為食用動物」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8:21:00
我這串主要是反對因為外勞需要而開放狗肉這串標題是這樣下 內容卻是跟外勞有關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8:22:00
因為你提到了一個"尊重在地的風俗民情 遵守法規"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8:22:00
要借用標題也行 但我這篇文章是在討論外勞跟狗肉不只狗肉啦 貓肉也有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8:23:00
然後就是,這個問題不是只有外勞會引發中南部也一堆台人會偷別人狗吃我沒有要說偷人東西是對的,我要說的是該開放而已就好像我旁邊有人養豬當寵物,不會有人偷他豬來吃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04 08:24:00
自以為是的價值觀到底是說不能吃貓狗的 還是能吃貓狗的 我覺得前者更自以為是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8:24:00
因為旁邊就有一堆豬肉便當店了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8:24:00
現實是風俗民情輿論不會開放你討論沒什麼問題啊 你要促進修法通過才有用就像嫖妓 可以討論 但是風俗民情輿論不支持所以一直遲遲沒過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04 08:26:00
可是不代沒過是對的、理性的 惡法亦法 可是依然是惡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8:27:00
嫖妓到現在還沒過 這個才真的莫名其妙所以我跟你說啊 你整篇文章,根本不用講那麼多,你只要說因為我就是愛狗,這法條合理與否我不管,我就是挺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8:27:00
那你得先明確定義出這法是惡...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8:28:00
這法條在干涉人的飲食自由啊 你看不出來嗎?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8:28:00
你要放這種大絕那就不用討論了阿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8:29:00
是啊 他們是在干涉飲食自由啊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8:29:00
你的類比很奇怪 風俗民情本來就是一種指標
作者: turechirex (......想不到)   2015-11-04 08:30:00
印度也會吃牛啊 又不是所有牛都神聖的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8:30:00
那我現在告訴你我不願意 這樣可以嗎?我再告訴你 我覺得這條根本違憲了 這樣你覺得有道理嗎?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8:31:00
你要用自由來扯那可以扯的可多了你如果讓大法官釋憲成功我就覺得有道理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8:31:00
那條法律最莫名的就是不允許 寵物用 跟 食物用 兩種狗你不妨告訴我你想怎麼扯吧XD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8:32:00
當兵不就限制人身自由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8:33:00
痾 這是因為國防啊 沒有國防 你連生存權都沒保障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8:33:00
國防也可以不用限制人身自由阿 比方當兵還是可以外出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8:34:00
當兵可以不用管制一堆兵營內的生活 可以開放外食等等你搞錯我的意思了吧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8:35:00
沒人說不能調整吧,現在11月連智慧型手機都要開放了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04 08:36:00
印度也可以殺牛吃牛吼只是他們自己不吃 這才是尊重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8:36:00
我不懂的是 你根本沒想討論進食狗肉的合理性 講這些幹麻?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8:36:00
那麼休息時間自由進出軍營的自由呢?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8:37:00
你才沒搞懂吧 你要提合理性的問題 那你要先有足夠的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8:37:00
自由進出軍營?那我要緊急集合你人在軍營外怎辦?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04 08:37:00
至於你扯到自由 就有差了 一個是因為國家而產生的法律盡而給予保護的服務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8:38:00
所以會有人輪休不是嗎?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8:38:00
你要先釋憲成功 不然這不跟軍營的限制自由沒兩樣?那是正常休假 不是休息時間外出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04 08:39:00
所以人民想要給這國家保護就必須遵守給予自由與自由內的義務至於跟動保法是完全兩回事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8:39:00
那我真的不知道你講的休息時間外出是啥時間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8:39:00
你如果要提出個立論 應該要足夠全面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04 08:40:00
我真不懂貓狗是有給予人類什麼利益讓人類如此立法保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8:40:00
你有當過兵嘛.....休息時間不知道?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8:40:00
我的立論很全面啊 有什麼面向你覺得有問題嗎?有啊 我知道啊 但那個時間短到你根本沒辦法離開營舍太遠
作者: gnemail183 (菊花183)   2015-11-04 08:41:00
胡扯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8:41:00
營養? 需求? 必要性?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04 08:41:00
樓主真的懂人家的自由在說什麼嗎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8:42:00
我真的很懷疑你知不知道什麼是 自由 耶尤其是看你提出" 營養 需求 必要性 "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04 08:43:00
人類成立國家 國家才給人類生存的機會 所以對於國防等應盡基本義務給予國家限制自由的權力 就像當兵可是不代表國家可以限制人類吃與不吃什麼的選擇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8:44:00
如果你要求飲食自由 那你要先釋憲說這條違憲阿如果沒有違憲 說這麼多不就是空談嗎?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04 08:44:00
我們的生活就是按找憲法進行 憲法已經列了要服兵役同時給予自由所以服兵役不違憲但是這條違憲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8:45:00
如果違憲你們應該要去提出大法官釋憲不是嗎?這樣才能保障你們飲食自由的權益阿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04 08:46:00
只是不是我說了算 我也沒那個時間去釋憲 可是這條絕對有爭議囉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8:47:00
如果你要說服我說這條違憲 那請你用足以說服我的資料而不是在這邊說這條違憲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04 08:47:00
所以才要討論啊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8:48:00
有足夠的法律觀點足以佐證這條違憲嗎?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04 08:48:00
違不違憲用想的就知道了 還需要大法官承認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8:48:00
那我這樣問好了:你覺得這條是否在限制人的飲食自由?畢竟人民要提出違憲前,總是要有「什麼是違憲」的概念吧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8:50:00
我換句話問你好了 你覺得這條在哪些方面構成限制人飲食自由的概念?如果我說我不覺得有限制 你要用什麼資料說服我?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8:50:00
因為這是在限制我吃狗肉不是嗎?還是你覺得這沒有限制?你如果覺得動保法沒有限制人吃狗肉 那就不用討論了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8:51:00
所以說你需要有法條資料說服我阿...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8:51:00
因為這種狀況下我們的思維有根本上的不同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8:52:00
只是各說各話沒有證據阿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8:52:00
沒喔 沒你想像的那麼複雜喔我先問你:你覺得動保法有限制人吃狗肉嗎?這個是非題對你而言不難懂吧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8:53:00
我是不知道啦 因為你的說法跟原始文章明顯有牴觸原始文章的說法是不禁止食用但禁止宰殺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8:54:00
對啊 是不禁止食用,但是禁止宰殺 沒錯我問你:這法律是不是對人吃狗肉進行限制?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8:55:00
那有限制的問題嗎? 你路上看到死掉的狗拿去烤來吃也沒有問題啊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8:55:00
所以你覺得「你只能吃路上自然死的狗」這對食用狗肉沒差?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8:56:00
所以有一天改成禁宰豬但可以吃死豬,你也覺得這沒限制吃?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8:56:00
這種不可能的議題就不用提了吧 有幫助嗎?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8:59:00
我認為你的類比有問題 狗肉並非通常飲食 但豬肉是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8:59:00
所以一個法律訂下來,所有動物都能吃 但不能宰,在你眼裡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9:00:00
那是你說的不是我說的你要說的是飲食自由 那就跟飲食有關阿 怎會無關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9:01:00
所以吃狗肉不就是飲食的一環嗎?這跟我吃的食物與別人是不是一致有什麼關係?你懂我意思嗎?這個自由不會因為這東西常吃與否有變化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9:02:00
吃狗肉在別的國家或許是飲食的一環 但台灣有待商榷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9:02:00
我覺得你不太了解 自由 耶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9:03:00
你現在只是一直堅持這法律限制下去有沒有差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9:03:00
自由不是絕對主義的產物 而是相對的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9:04:00
是沒錯阿 但是台灣並沒有把狗肉作為主要食用用途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9:04:00
你可以告訴我 吃豬肉 跟 吃狗肉 的自由在憲法上的不同是?沒有把狗肉做為主要食用用途這不見得是因為沒人想吃喔難道你覺得我常常吃蚱蜢,法律通過限制我吃蚱蜢 這合理?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9:06:00
也許有人想吃 但是社會風氣主要是不吃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9:06:00
社會主要風氣也是沒什麼人吃蚱蜢啊 所以你覺得通過吃蚱蜢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9:07:00
禁令限制我吃 這合理?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9:07:00
但是如果社會風氣保護蚱蜢做出保護限制 那當然不行啊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9:08:00
你要先給我限制蚱蜢的理由我才能告訴你合不合理憲法也有討論風俗民情作出法律調整的部分阿如果是看"你"不順眼 訂出這條法律 那就有問題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9:08:00
不是看"我",是看「吃蚱蜢」這行為不順眼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9:09:00
如果是社會風氣維護蚱蜢訂出這條 那就不見得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9:09:00
ok 那我懂了 我們對於自由有根本上的不同看法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9:10:00
你要的是絕對的自由 我要的是相對的僅僅如此而已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9:11:00
所以你也不是認為動保法沒有限制飲食的條文而是你認為那個限制ok因為改成禁宰豬隻,你認為那是有限制的只是你覺得這時候飲食自由不如你保護狗的慾望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9:12:00
並不是因為狗肉並非現今社會飲食習慣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04 09:13:00
欸其實不是耶 如果因為社會風氣訂出吃蚱蜢 一樣違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9:13:00
動保法這條只是禁止了狗肉市場的出現罷了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9:13:00
nononono 我講的東西跟飲食習慣無關喔@SapiensChang 他認為順從社會風氣就不算違憲了我講的東西是 飲食上的限制,跟習慣無關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04 09:14:00
除非你修憲去改變蚱蜢的動物權 不然就不能違反憲法第八條人身自由權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9:14:00
他覺得那是順應習俗的改變啊 XD我是不清楚他是怎麼解釋成那樣就是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04 09:15:00
我知道啊 可是不是 就算順從一樣有違憲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9:15:00
憲法本來就有因應社會風氣訂立法律的情況阿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9:15:00
他可以說吃狗肉違反善良風俗啊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9:16:00
是啊,飲食自由包含在人身自由裡面啊就好像穿衣服你不能限制我穿的顏色一樣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04 09:17:00
你要我用法律跟你講 其實動保法這條的設立 我指的是不能食用貓狗這部分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9:17:00
但也許你會說,如果紅色違反風俗,那禁止也是沒違憲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9:17:00
憲法的自由是一種概括式的表示並沒有說明飲食自由這種自由要詳細解釋就要交由法律處理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04 09:18:00
你知道這條不違憲 除非不吃貓狗是有助於公共利益的發展 憲法23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9:18:00
請問違反憲法哪一條?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9:19:00
我覺得他有可能沒讀過本國憲法耶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04 09:19:00
不對 人民的自由是全面性的自由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9:19:00
你要說人身自由 但是憲法的人身自由很明顯沒提到飲食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9:20:00
那很明顯吃狗肉有妨礙社會秩序公共利益阿...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04 09:20:00
我們說清楚啦 他違反憲法第八條並沒有 公共秩序跟飲食無關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04 09:21:00
再者增進公共利益連 吸煙喝酒的禁止都不符合比例原則了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9:22:00
你這樣定義公共利益 就跟護家盟的論調差不多 哈哈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9:22:00
你別又放大絕了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04 09:22:00
公共利益不是這樣解釋的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9:23:00
我就說了我們在這邊嘴半天 各自對憲法有不同解讀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9:23:00
我在講的就是你解釋公共利益的方式很有趣啊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9:24:00
如果用「人的觀感」定義公共利益 回有一堆光怪陸離的結果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04 09:24:00
例如 吸毒就禁止就是違反公共利益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9:24:00
那妳可以用法條定義的公共利益來詳細回我解釋為什麼吃狗肉並沒有違反公共利益如果你我都做不到這點就永遠不會有交集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04 09:25:00
不能這樣說 我覺得要不要吃狗對我沒差 可是我不喜歡沒有道理 這是兩回事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9:26:00
我也不喜歡沒有道理啊 但我認為這目前看來算合理那就是要討論有沒有道理這回事啊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04 09:27:00
呃我這麼說好了 公共利益我把它簡稱公益可以嗎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9:28:00
那麼法條定義的公共利益又是怎麼回事呢?你我都會有不同對公共利益的想法 以法條為準的話呢?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04 09:28:00
動保法的設立是在於避免寵物被虐待 避免人類危害動物 並且節制人類的殘忍暴力一面 這叫公共利益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9:29:00
不如你應該跟我說 你認為吃狗肉違反什麼公共利益?因為我們是認為沒有違反公共利益的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9:30:00
吃狗肉沒有禁止阿 禁止殺狗而已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04 09:30:00
而且公共利益是有比例原則的就跟可以吸菸不能吸毒一樣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9:31:00
要討論的應該是禁止殺狗違反了什麼公共利益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04 09:31:00
不是 單純不能屠宰狗就不符合公共利益了可以屠宰動物 才叫符合公共利益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9:32:00
喔 所以你堅持我們的法律沒有限制吃狗肉的部分?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9:32:00
不能屠宰狗有違反什麼公共利益? 法條上的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04 09:32:00
因為我們必須吃它才能生存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04 09:33:00
不行 我們不吃“動物”不能生存
作者: sai007788 (九條寺サイ)   2015-11-04 09:33:00
反正統一之後就會開放吃了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09:33:00
恩 人們不吃狗一樣可以生存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04 09:34:00
我們不吃寵物 才可以生存不行啊 我就說 除非 你修憲提高貓狗的動物權 從動物區分出來 不然在法律 他們都是物品地位你不能只那貓狗出來 在法律上他們沒有獨特的地位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04 09:35:00
不吃雞牛羊鴨也可以生存啊,所以我可以限制只准吃豬肉?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04 09:36:00
這就跟限制你宗教的意思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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