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
電梯不能有便當味道? 疑似最高法院奇文瘋傳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法官和檢察官之間近日流傳一份疑似最高法院的公文,公文
署名是「官長指示」,首先限制院內員工不可穿拖鞋離開辦公室,但庭長和法官例外,
還要求員工訂的便當不得從法院前門送進來,一律從後門送入,送便當時,只能搭法警
室旁的西側電梯,「拿到便當後,不要當場分便當,或互相嘻嘻哈哈話家常」。
另外,公文還寫著,「電梯內不能有便當的味道」,「廁所不能有異味或芳香劑」,員
工推車送卷宗時,儘量使用法警室旁的西側電梯,辦公室不能釘釘子,沒有掛東西的釘
子最好拔掉,推動科技法庭和電子行事曆(電子公告)勢在必行,中午1點30分一定要
在辦公室位置上,院長室1點30分即準時開門,上述公文時間註記為今年10月29日,即
新任最高法院院長鄭玉山上任後所發出。
有檢察官看到上述公文後,質疑最高法院把人強制分類,有些人可以搭某部電梯,有些
人不行,「這不是階級歧視,那什麼才是歧視?」有當過兵的法官覺得最高法院要求廁
所不能有異味或芳香劑,簡直比軍隊還嚴格,還有法官覺得奇怪,既然送便當要經由電
梯轉送各辦公室,怎樣能做到「電梯內不能有便當的味道」?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goo.gl/Sfo1mu
5.備註:
大家奇文共賞一下,推爆再來補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