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不是想打臉壹週刊
但是就我小時候二十年前女明星陪睡的價格就"百萬"起跳了
現在二十年過去 女明星頂標的價格竟然才200萬起跳
真的低價到人人都睡得起的地步
以前要玩女明星 真的很貴阿
現在竟然只要兩百萬 連百萬年薪阿宅工程師 存個三年都能玩得到了
難道這也是鬼島的經濟奇蹟 慣老闆Cost Down幾十年謀來的大福利?
想也知道不可能的咩 因為 窮的人雖然越來越多 但是那群有錢人
拜Cost Down所賜 反而比三十年前更加有錢了 變成超級有錢人
有錢人追的是甚麼
追的是"稀有性"
追的是"獨特性"
追的是"獨佔性"
追的是"炫耀性"
你看豪宅一棟貴過一棟 也沒見過大富豪們嫌貴過 還怕自己的豪宅不夠貴會掉價
相同的 一樣是女人
"女明星" 跟 "極美的女人" 差在哪裡?
容貌跟體態可能都不相上下 但女明星多的就一個"名"
一個全鬼島阿宅們 集體意淫的"名"
我敢打包票 美色高於等於林志玲或郭雪芙的 全台灣美女可能不下千人
但是 整個台灣 卻就只有一個叫林志玲 及一個叫郭雪芙的女星
而全台灣男性意淫的 是那個叫林志玲或叫郭雪芙的女星 不是其他不知名的千人美女
因此擁有 林 or 郭 的過夜權 等於獨佔的全台男性的渴望 只有他一人化夢想為現實
這種稀少性 創造過去三十年前 睡一線女明星要一棟樓那麼貴的價值
當然 女明星是可以 給導演睡 給製片睡 給製作人睡 但不需要收錢
因為女明星需要 藉由這些人的權勢交換其演藝生藝高峰 來維持它的不墜名氣
但是對於 圈外的大富豪(大潘阿) 春宵過夜權
向來就是要非常高價金金額來顯示它的獨特及稀少性
如果你要大富豪花一萬元就能玩到一線女明星他也才不要呢
因為真的一萬元就能玩到 那它也失去它原本稀有性及珍貴性了
那我們來算算真的一線女大明星的標準價格應該是多少才合理
參考 1. 台灣高所得者所得份額之變化:1977-2010 洪明皇、鄭文輝
2. 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58705
1977年 99% 家戶所得約4.2萬
1% 家戶所得約45萬(最低34萬)
10倍 8倍
1995年 99% >50萬
1% >520萬
10倍
2011年 99% 78萬
1% 1077萬(最低550萬)
13倍 7倍
1995年一線女星陪睡幾百萬起跳 2015年一線女星才200萬就睡的到
是怎樣 女明星越來越低廉了 被 CostDown了?
如果睡一次 沒超過五百萬 我絕對是不相信的~
你認為呢? 你認為應該多少才合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