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大談師生戀 樓梯間4次性行為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某國中一名邱姓代課老師(28歲),於日前與15歲女學生相戀,並發生親密關係,
校方得知後通報相關單位,但少女不願提告,少女家屬也願意原諒邱師,新北地檢署今依
對少女性交罪將邱師緩起訴1年,但必須服義務勞務40小時。
這名28歲的邱姓教師,在103年2月與一名15歲的國三女學生大談師生戀,邱師更在放學後
帶少女到無人的樓梯間,多次發生親密關係,隨後校方獲報2人關係不尋常,一查之下發
現兩人已交往多時,且邱師曾對少女摸胸、用手指性侵得逞,校方立即通報相關單位。
邱師坦言與年僅15歲的女學生產生情愫,並承認與少女發生4次性行為,表示後悔,但
因少女及其家屬都不願對邱師提告,新北地檢署今依對少女性交罪將邱師緩起訴1年,但
必須服義務勞務40小時,隨後邱師也離職。
http://www.nownews.com/n/2015/11/05/1870277
NOW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