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話題在月收入XX萬的人怎麼過生活時好像有討論過了
個人覺得可以買房就不要租房
一堆人 :不租房你就去當房奴啊!!
我笑了! 買了房子就是工作背房貸 租房子不也是工作背房租
不管買房或租房還不是每個月賺的薪水都要繳錢出去
差在一個是房東一個是銀行
一個就算你乖乖每個月繳錢可能還是會遇到突然要你搬家你就得搬
一個如果每個月你乖乖繳錢沒人可以叫你搬
我老婆嫁給我之前在台北市四處流浪.....
她媽還沒離開時是跟她媽一起租
她媽離開了之後幾乎是跟弟弟還有弟弟的女友一起合租
中間好不容易她媽還在的時候買一間房子給她還有她哥、她弟一起住
結果她媽離開了後那間房子就被她哥賭博輸掉了
然後她們又繼續過著流浪的生活了
不過我老婆後來有自己存了一筆錢買了一間小套房純當包租婆
之前有次有跟她談到房子的事 她的觀念就是再怎樣也不可能賣房
除非逼不得已她決對不可能賣房子
因為只要房子不賣掉以後就算再怎樣也都還有房子住
所以個人的觀念是只要『可以』買房子就不要租房子
租來的永遠是房子 買來的才是家
上面有大大說過買了就是你的要怎樣改造、裝潢都隨便你
租的就........還是算了可以睡可以看電視就好了
也不知道什麼時候又會換房子住
有些人也提到生了孩子就負債但有了另一種感情、親情
有人說感情是可以當飯吃逆?!
的確感情是不能當飯但沒有子女你永遠沒辦法吃到有家的味道的飯
就算無兒無女你有自己的房子至少要死了賣了還有安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