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ewrocco (為什麼?)》之銘言:
: : http://imgur.com/r0VwQS6
: : ▲馬英九7日將赴新加坡展開「馬習會」。(圖/記者季相儒攝)
: : 記者陶本和/台北報導
: : 總統馬英九5日召開「馬習會」前國際記者會,會中他表示立法院在《憲法》上不監督總
: : 統,但他願意到國會做國情報告,這是在目前憲政體制下做到最大。立法院長王金平表示
: : ,如果馬總統到立院,朝野可以討論由立委提問,讓總統來總體回答,但若質詢就是違憲
: : ,總統並非監督對象。
: 最好總統不是立法院監督對象拉
: 真的以為自己是無敵的?
: 馬英九台大法律怎麼念的?
: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 第 2 條
: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
: 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
: 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 立法院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
: 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
: 我想問問馬英九
: 上面的條文裡罷免案和彈劾案 發動的人是誰呀?
: 憲法如果沒有給予立法權監督總統的權利
: 要如何對你馬英九發動罷免和彈劾咧?
: 很明顯憲法就是有給立法權監督和制裁總統的權力嘛...
………立委只有罷免跟彈劾的權利
其他一概沒有
你拿這條去打馬英九他會直接打你臉
拜託看清楚好嗎 搞笑欸
立委只能質詢行政院
沒有人可以質詢總統 知道體制中的荒繆了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