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文 才是不需要的能力
我們需要的是公文寫作
不要華麗詞藻的國文
你他媽國文課文收錄一堆名家
賞析都寫該文 樸實自然 不跟隨潮流賣弄詞藻 ...
結果實際上寫作文 你如果不來個兩句華麗賣弄一下 你分數能拿高分嗎?
你看看對岸的法條 有夠白話文
以前一開始看到覺得很好笑 想說還真他媽沒程度
但後來想想覺得其實這樣才能推行
畢竟一般老百姓就是沒程度 白話很好
再看看我們的法條 去你媽的 文謅謅 原本國文不錯的都看不懂了
到底是寫給一般老百姓看的還是製造障礙用的還是怎樣
這就算了
如果很明確也就罷了
問題是寫得很模糊 都要法官解釋
立法出來是製造麻煩還是怎樣
模糊就算了 額外去定義名詞一下就好 結果也沒人要定義
每天都有人在隨心所欲解釋法律玩弄文字遊戲
判決自由心證 殺人只要有悔意就可以減輕 然後搭配假釋 happy!
說真的與其要這樣 不如用英文算了
一樣的程度 好歹英文起碼還可以跟國外簽大約談事情 打官司 申請專利
不然你就雙官方語言 跟某些法案一樣提供兩語言文件
起碼還有個對照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