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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警指控拿人骨當性玩具 女獲賠27萬
瑞典女子被警方指控拿人骨當性玩具,獲賠約新台幣27萬。翻自《The Local》
2015年11月05日10:16
瑞典一名女子在2012年被警方指控拿人骨當作性玩具,與人骨性交。近日法院判決,認定
女子因為這項指控而白白坐牢86天,獲賠7萬瑞典克朗(約新台幣27萬元)。
據《The Local》網站報導,該名女子海莉娜(Helena)在2012年被警方於家中搜出許多人
骨,警方指控她把人骨當作性玩具,有狎玩人骨之嫌,因此將她逮捕,這則新聞還因此登
上各報頭條。但女子反駁,表示自己雖然是個奇怪的人,但不是戀屍癖者。她反過來指控
警方白白關她86天,還稱她在牢裡被迫裸體,只有一件毯子可以蓋,並說這件事毀了她的
人生。
原本女子向法院提出1500萬瑞典克朗(約新台幣5800萬元)的賠償,但最後法院判決為賠償
7萬瑞典克朗。但女子強調,唯有1500萬瑞典克朗才能彌補她的人生。
(施旖婕/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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