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走回頭路!南市議員提案恢復使用保麗龍杯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台南市議員張世賢提案修訂台南市低碳自治條例,有關連鎖飲料
店不得提供保麗龍飲料杯的規定,引起民進黨團議員的反對,因雙方爭論不休,經主席李全
教於下午裁示,全案保留二讀協商,等中央環保署對於保麗龍相關法令修定後,再予廢除。
意即該提案並未獲通過。
張世賢的提案原獲得不分黨派議員28人的連署,已過半數,後來民進黨、國民黨等6位議員
撤簽,今天該提案,在市議會引起議員對於保麗龍對環境的污染及法令公平性的激烈討論。
張世賢提案認為,該禁用保麗龍杯的規定,在中央尚未立法前開全國首例,僅針對商店使用
保麗龍飲料杯、餐具立法處罰,而非商店、其他有污染環境的保麗龍杯、具、盤、箱,卻可
合法使用,已違法平等原則。保麗龍是世界潮流,禁保麗龍杯卻不禁泡麵保麗龍碗,這根本
沒有道理。
蔡育輝也認為,立法的目的是要做得到,但現在地方訂的比中央嚴格,訂了卻做不到。保麗
龍杯久了就碎化了,沒有污染問題,市府禁用只是為了「低碳城市」之名而已。
環保局長李賢衛表示,保麗龍因不易回收,對環境危害大,南市每年減量約248公噸的保麗
龍飲料杯。市議員郭國文、邱莉莉、蔡旺詮、王錦德、李退之等多人發言反對修法。林宜瑾
則認為恢復使用保麗龍杯是走回頭路。
蔡旺詮則說,根據環保署的統計,塑膠容器的回收率達九成以上,但保麗龍只有16.87%,
除非保麗龍有很高的回收率,否則對生態環境破壞大,希望能為子孫保留永續的乾淨環境。
國民黨議員蔡淑惠、無黨籍議員郭秀珠等人也支持禁用,傾向該提案先予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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