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we911608 (史上最強BWS馱獸)
2015-11-06 16:15:44不囉嗦 先附圖
http://imgur.com/HGxCOEm
剛剛回台中就被告知,被人家告了
馬上打電話去確認,是打LOL嘴人被告
而且對方是一次告一堆人0.0
嚇得小魯大小便失禁,內分泌失調
警察杯杯說要先去做筆錄
小魯應該注意什麼事情呢?
講話的時候要注意什麼呢?
煩請各位大大幫幫忙!
如果沒事,不用罰錢之類的
家產P幣奉送給大家,拜託了!
作者:
ybz612 (私はスキをあきらめない)
2015-11-06 16:16:00有法律版吧
作者:
victoryss (☞ ☑中间选民 ☑爱歹玩)
2015-11-06 16:16:00趕快去馬錫會 幫習主席舔覽
作者:
orfan (MISANTHROPE)
2015-11-06 16:16:00找4x
作者:
minirr (米瀰米)
2015-11-06 16:16:00Google
作者:
piece1 (...)
2015-11-06 16:17:00去幫警察做個業績就好
作者: ryan100100 (蟲的傳人) 2015-11-06 16:17:00
就說糞game不要玩太多了
作者:
easyfish (easyfish)
2015-11-06 16:17:00活該
作者:
No005 (小五成了老五)
2015-11-06 16:17:00要帶黨證
而且記得要求他來台中法院 而不是傻傻的跑去跟人奉陪
作者:
ClubT (å°å–¬)
2015-11-06 16:17:001043385855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5-11-06 16:17:00趙信你這個白癡
作者:
kfactor (三奈見)
2015-11-06 16:17:00恭請鍵盤法官
作者:
CenaC (çŽ‹è‘›æ ¼åŠ æ²¹!!)
2015-11-06 16:18:00玩遊戲就玩遊戲 嘴別人把別人當洩憤桶就是這個下場
作者:
HSUNiFi (竹林七賢)
2015-11-06 16:18:00賠錢了事唄~
作者:
upeo (時雨音高夜難眠)
2015-11-06 16:18:00先尻一槍
作者:
m0ark121 (ALICE)
2015-11-06 16:19:00敢嘴就要敢當
絕對不會有事情 不要和解 確切的玩文字遊戲 保證沒事
作者:
ybz612 (私はスキをあきらめない)
2015-11-06 16:20:00統神:概念式連結
嫩嫩金剛腿.台服第一U質玩家.台服第一U質玩家地質學男神炎亞綸
作者: tryagain24 (wilson156) 2015-11-06 16:21:00
業力引爆了吼 你看看你
作者:
bestguy (壞人)
2015-11-06 16:21:00你們人那麼多 是在怕啥小 幹
作者:
widec (☑30cm)
2015-11-06 16:22:00就說你罵的是那個角色廢 不是玩家廢 這也要我教嗎
作者:
kanoki (zzz)
2015-11-06 16:22:00頂多賠個幾千 怕什麼
作者:
xa51025 (Snail Ninja)
2015-11-06 16:23:00嘴人還怕被告喔當你個版
作者:
widec (☑30cm)
2015-11-06 16:23:00除非那個人的ID就是他的本名啦 不然八成八不會怎樣啦
作者:
Utley26 (帥氣二壘手)
2015-11-06 16:24:00嗯,注意以後少打字多做事
作者:
zyxw1682 (香腸養樂多)
2015-11-06 16:25:00(滾)
作者:
chose (蝴蝶依舊狂戀著?)
2015-11-06 16:26:00指名老點要錢
嘴人家是能罰多重..你就想法子舉例說你本人就是有那些語助詞,全家吃屎只是友善的表現之類的
不知道罵了啥就得看你的臨場反應了.運氣好就是不起訴.運氣不好被戳破你胡說就等著開庭y
如果你沒有指名道姓,而且該虛擬角色不是大家都認識所謂大家都認識就是一看到這個帳號大家就能聯想到本人這樣.如果是這樣,其實我的看法是不會成立公然侮辱的因為根本沒有受害者(名譽受損之人)至於檢察官起訴的門檻離成立犯罪還有一段距離到法官認為有罪大概要90%左右的心證.但是我沒跑過實務,都只是書本上的知識在回答你.
作者: yayakaka (自由無價) 2015-11-06 16:36:00
幹妳媽的爛兵683T人渣賤狗張順瑋去死吧<---來呀!廢物!
作者:
ebod221 (ebod221)
2015-11-06 16:36:00去做個筆錄而已,去到檢察官那邊再上來說
就說你是罵腳色 不是刻意針對 但..敢炮就還是跑一趟吧
一般真有事會勸你們和解 了不起勞動服務$的話 估計也沒多少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5-11-06 16:41:00淡水好遠...記得轉回台中別浪費車錢
作者: NWAHSEF (Akari) 2015-11-06 16:45:00
嘴三小 告死你
避責任,愛嘴學一次教訓學一次乖!!!請乖乖承擔責吧~看你下次敢不敢!!
q大 你可以說你在嘴河蟹阿 ... 擋路ㄉ螃蟹 = =+
作者:
Mk56 (魔導肥宅王)
2015-11-06 16:58:00活該
氣話也不是什麼罪 但早點認識這個社會的底限在哪也好
廢物 罵人不敢承認 做人幹嘛 做垃圾好啦! 我罵的是I
作者: hakabala (hakabala) 2015-11-06 17:07:00
口不擇言就活該啊,告不成光跑和解也夠你煩zzzzz
作者:
vyjssm (散人)
2015-11-06 17:13:00別怕,上次電玩版告的都不起訴。就說,不是罵他,是在跟朋友講話
作者:
piece1 (...)
2015-11-06 17:15:00就明知道是訟棍了!!去服勞役或捐錢也不要給牠和解金
公然汙辱不會嚴重到被關 如果你是怕被關那不用擔心如果你是擔心錢 段宜康之前被蔡正元告公然汙辱好像最後罰2萬 但他不繳去服勞役 服幾天我忘了GOOGLE應該就有 你自己先查 判斷最嚴重會怎樣
作者:
milleniue (milleniue)
2015-11-06 17:33:00玩個遊戲需要去嘴別人? 當一次教訓吧
作者: xsaberx (勝利誓約之劍) 2015-11-06 17:37:00
嘴別人的公道價不是八萬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