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騎士講手機!貨車被撞要付「未注意前方狀況」責任
東森新聞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1106/592688.htm
104年11月6日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新埔七街2014年11月發生一起車禍意外,機車騎士一邊講電話一邊騎車,撞上對向車道的小貨車,不過車禍鑑定單位卻認為,主要責任當然是機車騎士,但貨車駕駛因「未充份注意前方狀況」也有責任,讓貨車駕駛完全不能理解,為什麼被撞還會有責任。
行車紀錄器拍下,藍色貨車行駛在路上,對向車道一名機車騎士邊騎邊講手機,還慢慢往駕駛的方向靠近,然後直接撞來上來,整輛車大力的晃動一下,強大的撞擊力道讓機車的車頭、車殼明顯碎裂,車上的物品也都掉落在地上;而另外一邊藍色貨車僅有左側有稍微的擦撞痕跡,其他沒什麼大礙。
貨車駕駛原本認為自己無辜遭撞,應該是機車騎士的錯,沒想到車禍鑑定委員會的報告卻認定,貨車駕駛也有責任,因為「沒有充份注意車前方狀況」。讓駕駛不能理解,自己明明沒有超速、沒有跨越車道或者違規,無故遭到對向機車撞上來,根本閃都閃不掉,明明很無辜為什麼也會有責任?
車禍鑑定單位認為說,因為貨車駕駛經過地上的黃色網狀線,原本就放慢速度注意車況,才會認為駕駛「未充份注意前方狀況」也有責任,但這也只是給檢方參考,雙方如果還有任何意見也可以提出覆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