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unksir (快上來啊等妳耶)》之銘言:
: 中華民國為什麼不乾脆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
: 以現在的國際情勢,不承認他們不是很奇怪嗎?
: 就放下心中矛盾,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
因為這不只是心中矛盾而已,而是中華民國憲法及授權法律白紙黑字的規定。
以下補充事實脈絡:
在「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前言寫道: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增修本憲法條文如左:」
在「中華民國」法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前兩條規定:
第1條:「國家統一前,為確保臺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
之往來,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特制定本條例。」
第2條:「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一、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
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二、大陸地區:指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三、臺灣地區人
民:指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四、大陸地區人民:指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
」
從這以上條文就可以明確看出當前中華民國的憲政架構是:
中華民國是尚未完成統一的國家,
國家分裂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同為中華民國人民。
所以您會發現,「中華民國」實際上不曾放棄主張代表中國的合法性,
也不曾放棄主張大陸地區的領土,也就是不承認統治大陸地區的政府的合法性。
現在統治大陸地區的政府,是一個叫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
因此「中華民國」當然不可能承認它的合法性。
關於這些條文因著不同的政治環境可能會有各種解讀,不過直到昨天中國國民黨的國史觀
和憲政觀依舊沒有明顯違背「中華民國」憲政體制,因為,
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是中華民國憲法向來的主張。
絕不允許「一中一台」,不只是中共領導中國政府的主張、
不只是中國國民黨領導的中國政府的主張,
正也是我們台灣人每天生活的法律所遵循的政治權威:中華民國憲法,的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