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洗澡趁機指侵 狼父辯稱:只是幫忙洗澡
http://www.nownews.com/n/2015/11/07/1873981 今日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北市一名就讀高中的16歲少女,在與友人聊天時,提到2年前一次洗澡,父親突然闖入浴
室,並用手指性侵她,好友聽聞覺得事態嚴重,便報告老師,老師隨即通報相關單位,少
女父親應訊時辯稱當時是看女兒身上泡沫沒有沖乾淨,才會伸手幫忙搓掉,可能因此碰到
敏感地方,但檢方不採信其說法,依對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嫌起訴。
檢警調查發現,這名少女的家裡只有一間衛浴,平時只要有人洗澡,就不會鎖門,方便家
人上廁所,不料父親竟趁機進浴室猥褻,不只摸她全身,還有手指插入下體,當時少女就
覺得不對勁,但是不敢反抗,只能任其父親的手在自己身上恣意妄為。
少女好友覺得就算是父親,也不能容許這種行為,主動告知學校的輔導老師,老師立即通
報相關單位,隨後警方介入將少女父親函送台北地檢署法辦,少女父親出庭時辯稱,當時
近浴室上廁所,看見女兒身上還有許多泡沫,沒有沖乾淨,才會親自動手幫忙,絕對沒有
意圖性侵。
檢方認為少女當時已經14歲,有自己洗澡的能力,一般而言如果真的有需要幫忙的話,也
是請母親前來,而不是自己動手,還碰到不該碰到的地方,因此不採信父親的辯詞,依法
起訴。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