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64 (hey you)》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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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商美邦人壽保險員莊渝芳(38歲),得知趙翁有閒錢,竟明知他已逾投保年齡上限,也沒
: 能力負擔連續6年、每年507萬元保費,仍詐騙老翁投保,騙他不僅每月可拿到7千元,一
: 年後還可還本。
: 但莊女拿了趙翁700多萬元存款後,卻佯稱是趙翁乾孫女,幫自己和丈夫、及一對未成年
: 子女各投保終身壽險(莊女是要保人、趙翁是受益人),莊女也因此獲該公司頒發100多
: 萬元獎金,還拿到該公司當年新人獎。但趙翁事後未領到每月7千利息,也沒拿回本金憤
: 而提告。桃園地檢署偵辦後認為,趙年逾九旬,已超過投保年齡上限,且保單契約內容也
: 有一筆須等到趙157歲時才能給付,不合常理,依詐欺罪嫌起訴莊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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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那段是重點,要保人和被保人一夥,
保險公司只要被保人符合條件,然後要保人拿得出錢繳就行了,
至於受益人,自己經驗我是要保人兼被保,
改過由一人增至三人並按我寫的比例分配,
當然也可以把原先可受益人删除。
我想每一家壽險公司都会接這樣案例的單的。
讓我有疑惑的是,第一段那個險根本是空想的,
為何和真保單混在一起可以成為標題?
還有三商真不長眼,受益人和要保被保人
完全沒姻親血親關係,是不怕發生滅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