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of479 (海風)》之銘言:
: 剛剛看水牛伯的那篇新聞
: 我想問的是,那馬呢??
: 就算他自身沒貪好了,因為他放縱而大貪特貪的底下那些人都可以不算嗎?
: 還有扁底下的人貪的多嗎?
: 有沒有強大鄉民有馬&扁時期的貪汙案比較的掛啊?
: 不然每次就是只有海角七億好無聊啊~
阿扁被抓到的地方就是他的老婆搬現金, 以及海外轉帳上千萬美金,
其實你看看本土派的國民黨人, 如林益世等人, 因為沒有現代金融觀念,
認為現金不會留下紀錄, 都是叫人一綑一綑地拿台幣或是美金,
可是這要被抓到, 如果沒有黨證, 你要如何解釋這些錢來源,
以及如果乾淨, 幹嘛不存在銀行?
此外, 因為本土派的理財觀念很落伍, 加上台灣的確存在黨國的裙帶,
只是外圍, 你就是拿現金一次買斷, 例如這一次的洪秀柱退選的一億兩千萬,
這也註定這些人只能將存款存在銀行或是海外, 而無法有效投資,
因為再笨都知道投資有賠有賺, 除非是黨國資本主義下, 利用裙帶讓你包賺,
不然你只能這樣撈錢.
所以你知道問題在哪邊了?
要查黨國權貴的不法金流, 就只能從他們插股的公司, 海外進口貿易公司,
因為他們撈錢不是像這些本土派, 或是黨國外圍, 是拿現金 (當然留下把柄,
也是要能控制), 而是利用自己的政府高層職權, 開放某些產業, 拿政府合約
來細水長流地賺. 甚至合約一簽幾十年, 就算政黨輪替都不能毀約.
合法嗎? 這要看你怎樣認定.
有種名詞叫做利益輸送, 是治不聽話公務員最好的一招,
問題是認定得要法官和檢察官, 只要法官和檢察官是你的人,
再誇張都查無實證.
不然你以為馬英九為何要緊緊地抓住監察院和司法檢調?
馬政府裡面這樣的人很多, 高級一點的拿政府合約, 拿土地開發,
你只要成立空頭公司, 其他都是一轉二轉三轉地層層下包下去.
而這些都有黨國政商背景.
外圍的就是幫他們圍事的, 拿美金美台幣現金一次買斷的,
你不收就是代表你不可靠, 升遷晉升考績甚至到中央級政府都沒有你的份,
你收了代表你願意幫他們圍事, 然後你也一定會留下黑資料.
現在你知道為何馬大姊們都是開公司, 而且都在海外,
然後馬女兒則是在香港金融工作. 人家有公司, 有發票,
有進出口憑證, 一次黨國特許的商業交易下來, 幾千萬幾億美金都有,
身為股東董事的, 每月薪資, 年度分紅早就不曉得超過一次買斷的幾倍,
你覺得這是洗錢?
可是人家法官檢察官覺得不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