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2015-11-11 14:26:04進度更新
等了好久好久
差不多快有一年吧
在今天上午我去開完了真砸情
錯了
是偵查庭
內容因為還在偵查中尊重檢察官的職責就暫時不多說了
不過我被告了兩條罪
一條妨礙名譽
一條煽惑他人犯罪
只能說攤攤手而已
會在跟大家報告進度的
不過提告人蘇溫永沒有來就是了
也有可能是檢方沒有傳
以上 待續
靜待下回分曉
樓下 kayashiba: 龍生龍 鳳生鳳 魯蛇的兒子嘶嘶嘶
大家小心!!!!!!!!!!!!!!!!!!!!!
作者:
belleaya (台中李奧納多皮卡堺雅人)
2015-11-11 14:27:00咦! 你被告了@@
我想問 警察找筆錄 可以打電話跟警察說 不做筆錄直接移送偵查庭嗎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5-11-11 14:28:00冬天到了 游溫水
因為很多類似的人 只要轉移偵查庭到被告近的就不告了 所以只差筆錄那邊了其實根本就成本戰啦 如果可以筆錄不做直接移送偵查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11-11 14:31:00可以不做啊 檢察官那邊還是要做一次
作者:
comsu (康叔)
2015-11-11 14:32:00看到他本人要唱兒歌三百首
因為4X貓教學文沒有警察筆錄 只說偵查庭可轉移管轄
作者:
zx97009 (帳號長期停用)
2015-11-11 14:34:00為啥你會被告煽惑他人犯罪阿..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1-11 14:39:00哪篇文章被告的?半夜大家還聊得很嗨那篇?
作者:
peine (peine)
2015-11-11 14:45:00加油!!
作者:
Elende (皮皮犬)
2015-11-11 14:56:00蘇溫永本尊還有在版上出沒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