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例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也認定此案非承保範圍
https://www.foi.org.tw/
表示有可能參照美國本土案例
說真的 這案例 應該是被拒賠無疑
但是 法官的見解似乎要 創造台灣自己判例
以後保單合約可能會變更細則
※ 引述《meredith001 (ㄝㄝ我有妹妹 ̄▽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貧果
: 2.完整新聞標題:
: 男出差游泳溺斃拒賠千萬 法官判保險公司敗訴
: 3.完整新聞內文:
: 上市公司華亞科(3474)已故陳姓副處長,2013年7月間奉派帶領同事赴美國出差,與美光
: 公司開會,行前華亞科替陳男向美商安達產險投保1200萬元「商務旅行意外險」,陳男利
: 用休假日舉辦同事聯誼,至Idaho Dierkes Lake旅行,卻不幸在湖中溺斃,安達認為,陳
: 男是在私人旅行時死亡,拒絕理賠,但台北地院不認同,認為陳男出發前就計畫此次聯誼
: ,也算是公務旅行,判安達理賠1200萬元。仍可上訴。
: 陳男溺斃後,他的妻子與子女,要求安達理賠,安達認為,公司承保的是「24小時商務旅
: 行傷者意外保險」,範圍不含私人假期、私下遊樂,而陳男赴Idaho Dierkes Lake旅行,
: 並未在他向公司填寫的「出國申請及核定表」中,且事發地離他出差的美光公司212公里
: ,已逾承保範圍,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也認定此案非承保範圍,安達另指出,跳湖游泳是個
: 人危險行為,拒絕理賠。
: 游泳,判安達應理賠。(劉志原/台北報導)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111/730399/
: 5.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