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台大將強拔30年釘子戶 民批大埔第二
3.完整新聞內文:
台大下月將強拔逾30年釘子戶:南投莊姓住戶世居於溪頭自然教育園區(前森林遊樂區)
內務農,台大實驗林管理處自1981年開始計畫性遷移當地農戶,最後只剩莊姓住戶,該戶
認為自家為祖地、堅持不搬,雙方纏訟10多年、台大勝訴,9月間曾派出怪手強拆莊家住
處、遭地方民代擋下,但法院日前又通知11月20日強制執行,莊家第三代莊玄如痛批:「
根本是苗栗大埔案重演!要逼死老百姓!」
台大實驗林管處澄清,該地原屬代管國有林區範圍內、莊家並無地權,與苗栗大埔因徵用
民地開發所生的官民衝突本質完全不同,「絕非另一個大埔案!」溝通勸說遷居多年仍無
效,只能依司法判決實施拆遷,否則對其他農戶不公平。
遭迫遷的屋主莊浚鑫(65歲)指出,先祖自清末就到溪頭農墾、生活,日治時代由台北帝
國大學(現台灣大學)劃為「演習林區」、承認其地權,但國民政府來台後卻轉劃為國有
林地,大批農戶莫名淪為「強佔國土」的釘子戶。
莊男控訴,台大先在1967年欺騙不識字的莊父簽下「造林合作契約」,將2.24公頃私人地
變成國有地,1981年闢建遊樂區時更以開路為由,要求莊家遷居至新建第二停車場旁的商
店街,以店面承租權和補償金為條件,但他們認為以地權交換承租權並不公平,堅持以地
易地,自此與台大長年僵持、無法取得共識。
莊浚鑫女兒莊玄如指出,從小就跟著爺爺在自家旁種的麻竹、孟宗竹和台灣杉林木間嬉戲
、採冬筍,一家與山林土地有密不可分的感情,而台大逼遷不成、在1998年蠻橫提告搶地
,至2003年莊家敗訴定讞,台大在2010年首度聲請強制執行,「把阿公種的樹全部都砍掉
了!新種的樹也沒有好好照顧。」今年9月11日進一步要強拆住屋、刨除路面,父母親激
動地拿刀阻擋、作勢自殘,加上地方民意代表出面協調,才暫緩強拆。
莊玄如認為,台大假學術教育之名行圈地營利之實,開遊樂區收門票、外包飯店業務賺錢
,卻容不得原住戶立足營生,怒批:「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是要逼死我們全家
!」已向總統府、行政院、台大和立委許淑華等陳情,不放棄保住家園的任何希望。
台大實驗林管處秘書李正和回應,台灣回歸國府統治時,山林管理相當鬆散,造成農民濫
墾情形嚴重,才在1967年由行政院核准與農戶簽訂合作造林契約、在農墾和保育間求取平
衡,「林區本屬國有,台大負責代管,欺騙農民納地並非事實。」
李正和表示,礙於《台灣森林經營管理方案》等法規,國有林地已無法隨意放領、交換,
當年園區內約有15戶接受補償遷居方案,轉到第二停車場商店街謀生,但莊家始終要求以
地易地,甚至在1995年先行提告,台大才被迫興訟追討遭佔國土,期間未曾放棄溝通和解
,「在情理法方面,都已經儘量兼顧。」李正和回顧,2001年桃芝風災期間,莊家對面坡
地曾爆發土石流、導致親人罹難,顯示該處地質不穩定,更有遷走民戶、復育林地的必要
性。
李正和指出9月11日暫緩強制執行後,已再給予莊家一個多月時間自行搬遷,擔心11月20
日當天莊家又會有激烈動作,呼籲該戶保持理性冷靜接受司法裁判結果。
國民黨立委許淑華表示,莊家主張先來後到、擁有祖地地權,台大實驗林管處則依法行政
保育山林,「雙方都沒有錯,錯的是歷史。」但法院判決已定讞,拆遷勢在必行,因商店
街店面已滿,她已要求台大再給予莊家搬遷安身的時間,並研擬替代補償方案。
許淑華指出,不只鹿谷鄉溪頭地區,包括信義鄉、水里鄉等台大實驗林區內的農戶都面臨
相同問題、與台大關係惡劣,但在環境和山林保育意識越見高漲下,未來相關法規只會越
修越嚴,她將敦促中央政府研擬特別命令,以行政協調方式達成雙贏。(高堂堯/南投報
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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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反圈地 反迫遷
今日拆溪頭 明日拆台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