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ikuo (想知道?去問香蕉...)
2015-11-12 14:54:34https://m.facebook.com/poorgaypolitics/
這一個團體吧,看來是要開辯論會?
以大人小孩權利不對等的情況
我也反對廢除227
同志運動遊行個團體不是都獨立運作
(跟政黨不同)
是還蠻看不慣某聯盟
一個團體的訴求打成一整圈的訴求
※ 引述《gn00383825 (0.0")》之銘言:
: 北市國小聯聲明:反對廢除《刑法》227
: 2015年11月10日12:44
: 上個月底在台北舉行的同志運動大遊行,參與團體「貧窮同志參政團」提出廢除《刑法》
: 第227條與未成年人性交、猥褻罪,引發熱烈討論。台北市國小學生家長會聯合會總會長
: 宋全娟發出聲明表示「社會規範,總有界線」,該會認為應該保護孩子身心健全發展,反
: 對廢除《刑法》第227條。
: 《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未滿14歲者性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猥褻行為處
: 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者性交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 ,猥褻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性交未遂犯也要罰。
: 北市國小聯認為,社會有諸多對於未成年人禁止的規範,例如未成年人不能吸煙、飲酒等
: ,這是為了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全發展,而非剝奪他們的自主權。《刑法》第227條也是
: 保護,並非剝奪。(蔡永彬/台北報導)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110/729698/
: ===
: 社會規範 總有界限!
: 越來越多人看不下去的樣子 好像很難護航了(?)
覺得這個反227的根本就是要害死同志遊行嘛...XD
作者:
shuehchi (shuehchi)
2015-11-12 14:58:002
作者: tonyy801101 (tonyy801101) 2015-11-12 15:01:00
這個廢除感覺有點怪.. 雖然加重強制性交罪也包含未成年 但是這兩條的未成年規定還是有些許不一樣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11-12 15:06:00我所知的同志都反對這個。這一條是舔女童的恐同會支持廢227
作者:
a0813 2015-11-12 15:10:00打成一整圈的訴求就算了還連dpp一起打真是讓人嗤之以鼻某聯盟;支持小英=支持dpp=支持同志=支持廢除227 性侵合法化請支持最愛國、最為年輕人、兒童、國人著想的u質政黨kmt唷啾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