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we911608 (史上最強BWS馱獸)
2015-11-12 18:03:27大家安安,
魯弟我剛做完筆錄了,
現在在捷運上。(淡水真的好遠
警察杯杯跟我說,
盡早和解比較好。
不趕快和解,到時候開庭,
法官判我什麼罪,還要留前科,
聽得我好心動!
警察杯杯還說,對方告的另一個人,
已經和解完了,送遊戲內的skin而已,
聽得我更心動!
問大家,我現在該怎麼做,聯絡對方嗎?
談和解嗎?還是等開庭?
作者:
Oilboy (油膩Boy)
2015-11-12 18:04:00肛
...我不便講太多 但聽鴿子的 不如問ㄧ下專業的律師
作者: eatingshit (別懷疑我叫宜霆謝) 2015-11-12 18:05:00
開庭啊 又不是什麼大罪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5-11-12 18:05:00你是告人還是被告阿?
作者:
win13 (開機中)
2015-11-12 18:06:00先辦黨證
作者:
kopiayu (kopia)
2015-11-12 18:06:00花個5000塊差不多啦
作者:
kuorobo14 (我愛我媽媽不說操你媽)
2015-11-12 18:07:00先辦黨政,再去認識國民黨的議員,包你沒事
作者:
dropboss (午安哥(づ′・ω・)づ)
2015-11-12 18:07:00先談看看阿,大化小...如果你自知理虧的話
作者:
stockeye (stockeye)
2015-11-12 18:09:00不要相信警察…問律師。警察很多都會亂搞
還會先開偵查庭面對檢察官 可以看檢察官態度推測會不
作者: Linnsen 2015-11-12 18:11:00
當然和解阿 律師認真諮詢也要$ 法律是給有錢有閒的玩
作者:
stockeye (stockeye)
2015-11-12 18:12:00某議員告一堆人,結果和解吃悶虧 堅持不和解獲得不起訴
作者: Linnsen 2015-11-12 18:14:00
能不去看檢察官就不要去 曹也不起訴阿 夠黑吧錢不夠就看能不能分期 錢能解決的事都還算OK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5-11-12 18:21:00到底罵什麼?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5-11-12 18:31:00Law板。
作者: xsaberx (勝利誓約之劍) 2015-11-12 18:32:00
看你有沒有時間跟他耗
作者: drigo 2015-11-12 18:34:00
若怕就快和解,不然送到檢察官那,檢察官開偵查庭也會問你們要不要和解,還要跑好多趟很麻煩
作者:
wkwtb (....)
2015-11-12 18:35:00告警察,偏袒原告再跟他講,你不給我和解會留案底,影響升遷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