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柯文哲簽字表態 反對廢除刑法第227條

作者: losel   2015-11-13 14:42:11
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完整新聞標題:柯文哲簽字表態 反對廢除刑法第227條
完整新聞內文:
2015年11月13日14:09
北市10月底舉行同志大遊行,遊行隊伍當場提出「兒少性無罪、廢除刑法227條」的訴求
,引發「兒少性交應該除罪化」正當性的質疑,更讓不少兒權團體及家長跳出來表達反對
立場。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在議會簽字表態,表示自己不贊成廢除刑法227條。
柯文哲今日赴議會進行總質詢,議員闕枚莎、徐弘庭等提出對廢除刑法227條的擔憂,該
條法條中明文規定「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法條遭廢除,只
要有人利用金錢等利誘未成年兒童發生性行為,將無法可罰。
闕枚莎直言,這樣的作法將讓小孩無法受到保護,希望柯能替小朋友的未來著想,最後她
現場拿出承諾書,要求柯文哲簽字表態「反對廢除刑法227條」,柯在看完祥關內容後一
口答應,隨後走下備詢台簽字,表態自己反對廢除刑法227條。
此外議員吳志剛也給柯來個小測驗,詢問他直同志(認同同志對同志友善的異性戀者)、
MTF(男性變成女性)、FTM(女性變成男性),這些名詞是什麼意思,柯尷尬抓頭表示自己這
次拿了零分;吳志剛追問柯,既然大部分民眾都不太了解,是否認為政府應該給民眾上一
些基本課程,柯坦言,他認為這些應該在國中階段學習會比較適合,但還是要看教育部課
綱。(陳思豪/台北報導)
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51113/732021/
備註:
柯在看完祥關內容後一口答應,隨後走下備詢台簽字,表態自己反對廢除刑法227條。
作者: ash9911911 (勇者あああああ)   2015-11-13 14:43:00
國民黨:孫文生日願望被否決非常震怒
作者: nixon (為人民幣服務)   2015-11-13 14:43:00
國父表示悲憤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11-13 14:43:00
同志又要切割老鼠屎了
作者: tony24334 (阿賴是你)   2015-11-13 14:43:00
拔草
作者: steven005 (steve)   2015-11-13 14:43:00
議員都活了過來了…………
作者: eddisontw (沙丘)   2015-11-13 14:43:00
不要再亂簽字了啦 上次那個全區保留簽了之後被打臉
作者: zxcvbbb ( )   2015-11-13 14:43:00
幹 歧視喔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11-13 14:43:00
戀童志表示後悔投蚵批
作者: EAFV (流浪貓)   2015-11-13 14:43:00
孫山中表示震怒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5-11-13 14:43:00
哈哈 甲甲又要扣柯P歧視.恐同.護家盟的帽子了
作者: a47135 (金屬史萊姆)   2015-11-13 14:44:00
國父表示欣慰
作者: jezz9740 (IMMVP)   2015-11-13 14:44:00
太神啦
作者: Atwo (A兔)   2015-11-13 14:44:00
幹 這次不得不稱讚 的確是有腦的決定
作者: butywater (向前、向前、向前)   2015-11-13 14:44:00
孫文表示憤怒
作者: matt0730 (孟母三遷)   2015-11-13 14:44:00
讚 柯p帥
作者: whccpl (喵派)   2015-11-13 14:44:00
反對227 就是反同!!
作者: langeo (langeo)   2015-11-13 14:44:00
蘿莉控後悔投柯p了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11-13 14:44:00
=======在甲板的討論也是所有的甲甲都不支持廢除227啊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11-13 14:44:00
惹到戀童志 之後就沒有我們柯黑的是了 爽 輕鬆~
作者: CharleneTsai (給他200塊去吃麥當勞啦)   2015-11-13 14:44:00
給個推
作者: ZABORGER (亂入者)   2015-11-13 14:45:00
那標哥孫子算不算犯法?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5-11-13 14:45:00
真奇怪 為什麼會去動到227這一條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11-13 14:45:00
只有一個例外 推 zxcvbbb: 支持廢除 這樣以後就可以...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中))   2015-11-13 14:45:00
戀童代表後悔投柯P~~~~
作者: kt040   2015-11-13 14:45:00
沒有年輕妹妹可以騙了 16以後都不好騙 羅莉控表示哭哭
作者: langeo (langeo)   2015-11-13 14:45:00
甲甲跟戀童應該是不同族群吧
作者: paris0826   2015-11-13 14:45:00
肥宅表示悲憤
作者: Atwo (A兔)   2015-11-13 14:45:00
我真的搞不懂某些同志族群在想什麼 同性戀議題到底跟未成年少年性交有啥屁關係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11-13 14:46:00
在甲板只有一個人支持廢除227 那人好像是孔同舔女童喔
作者: robalika ( )   2015-11-13 14:46:00
智障 修刑法是柯的事嗎
作者: CPer (CPer)   2015-11-13 14:46:00
阿不是kmt外圍團體?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11-13 14:46:00
這些就戀童志阿 他們要爭的又不是結婚 是要幹幼童
作者: Atwo (A兔)   2015-11-13 14:46:00
某些同志想廢227到底其目的在哪
作者: OverRaven (烏鴉)   2015-11-13 14:46:00
舔女童要革命了嗎?
作者: linfon00 (笨蛋)   2015-11-13 14:46:00
戀童癖:可惡 後悔投給柯P
作者: chocoball (巧克力球)   2015-11-13 14:46:00
同志超變態 大概是想幹正太吧
作者: dirk007 (GetBusyLivingOrBusyDie)   2015-11-13 14:47:00
不管是不是同志 想廢227的肯定都是些變態……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1-13 14:47:00
吾自肛在幹嘛....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中))   2015-11-13 14:47:00
煩耶,明明是同志裡面的主題,一直扯別得族群。
作者: kt040   2015-11-13 14:47:00
是想要男人幹男童 拿個棒棒糖就可以幹幼童...
作者: Leoreo   2015-11-13 14:47:00
孫文表示這比希望蔡唱國歌還悲憤
作者: zxcvbbb ( )   2015-11-13 14:47:00
幹 為什麼要歧視同志 這是他們遊行訴求ㄟ
作者: seemoon2000 (no)   2015-11-13 14:48:00
這法條目前是有漏洞 但是廢除問題滿大的吧
作者: roea68roea68 (なんもかんも政治が悪い)   2015-11-13 14:48:00
227的問題是 18歲和15歲互幹這種正常組合 還要被關
作者: JasonX5566 (小亞)   2015-11-13 14:48:00
後悔了
作者: kimgordon (我才痛苦啦)   2015-11-13 14:48:00
這是選戰前要拿來打菜英文的前菜而已
作者: web946719 (韋伯就是漏氣依舊)   2015-11-13 14:48:00
正確
作者: Landius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   2015-11-13 14:48:00
孫總理沒有生日禮物了.
作者: roea68roea68 (なんもかんも政治が悪い)   2015-11-13 14:49:00
是不能強姦 講的好像廢除就可以隨便幹小孩
作者: chilahachila (狂爆酷炫屌炸天)   2015-11-13 14:49:00
寧願坐牢也要幹 你耐我何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11-13 14:49:00
廢除了小女孩就會被幹免錢的 爽
作者: inshadow (硬射抖)   2015-11-13 14:49:00
戀童癖就低調點 大聲喧嘩是怕人不知道自己心理變態喔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中))   2015-11-13 14:49:00
下修就好了,那廢啥洨~~直接修16歲以下就好了
作者: langeo (langeo)   2015-11-13 14:49:00
即使不是強姦還是不能幹小孩阿 這種發言很危險
作者: Atwo (A兔)   2015-11-13 14:49:00
正常在哪 16歲作為心智發展成熟的標準已經非常非常低了
作者: seemoon2000 (no)   2015-11-13 14:49:00
目前這法條就是有漏洞可鑽 反過來利用法條勒索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11-13 14:49:00
國父:YES! 連橫:YES!
作者: turbomons (Τ/taʊ/)   2015-11-13 14:50:00
發現啥問題 要弄出完整配套或法案來處理 哪能說廢就廢
作者: peace1way (世界不和平)   2015-11-13 14:50:00
不管同不同志,這法條是可以修,但要廢除心態可議……
作者: seemoon2000 (no)   2015-11-13 14:50:00
除了這點之外 我覺得這法條沒什問題
作者: za9865 (☺ ☺ ☺)   2015-11-13 14:50:00
廢227到底是哪個白痴提出來的
作者: moebius3 (重新開始)   2015-11-13 14:50:00
12歲才合理 16歲都已經熟透了 督過就知道
作者: se2422 (庫柏)   2015-11-13 14:50:00
的確 做對的事
作者: elle ( )   2015-11-13 14:50:00
廢227是來亂的吧
作者: Atwo (A兔)   2015-11-13 14:50:00
再者 性交不是沒做會死的東西 等到16歲這標準沒什麼困難點
作者: turbomons (Τ/taʊ/)   2015-11-13 14:51:00
犯罪無法可辦 豈不是要鬧天大的笑話了
作者: Ipadhotwater (要配熱開水)   2015-11-13 14:51:00
廢除根本就是在進行某種計畫
作者: satoyama (里山)   2015-11-13 14:52:00
這種應該是要去逼立法委員簽字吧 叫市長簽幹嘛
作者: ClubT (小喬)   2015-11-13 14:52:00
所以moebius3督過12歲的
作者: hw1 (hw1)   2015-11-13 14:52:00
起風啦
作者: yyc1217 (somo)   2015-11-13 14:52:00
近幾年遊行的主題爭議都蠻大的 而且跟同志關係不大
作者: Entropy1988 (有意志的物質)   2015-11-13 14:52:00
世界上的英文縮寫這麼多 你抓幾個來突擊人當然答對率很低
作者: jimmy0521 (典韋控!!)   2015-11-13 14:53:00
喜憨 學這些名詞幹嘛?
作者: heureuxseed   2015-11-13 14:53:00
噓這些作亂甲 想肛少年?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5-11-13 14:53:00
又亂簽名惹... 真是學不乖
作者: Atwo (A兔)   2015-11-13 14:53:00
合意又怎麼樣 如果發生誘騙未滿10歲的兒童與之性交呢
作者: mr955258 (平凡人)   2015-11-13 14:53:00
廢了還得了....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中))   2015-11-13 14:53:00
那就要問為什麼遊行團體,為什麼特愛這種主題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5-11-13 14:53:00
廢除的主張是??
作者: jet113102 (傳說中的Yi)   2015-11-13 14:54:00
為什麼要廢227??
作者: Atwo (A兔)   2015-11-13 14:54:00
我只能說 這群團體背後的目的其心可異
作者: zxcvvcxz (不知道)   2015-11-13 14:54:00
其實可以立新法吧例如227-1 227-2之類 不用廢除227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5-11-13 14:54:00
廢除227跟同志婚姻的直接關聯是什麼?到底是誰先拋出這個莫名其妙的議題啊= =?
作者: tokyoto (東京京都)   2015-11-13 14:55:00
這種法案的事拿來問市長是能幹嘛?
作者: zvsk (微/管仲)   2015-11-13 14:55:00
廢除是什麼心態 噁心
作者: langeo (langeo)   2015-11-13 14:55:00
蘿莉控想幹小孩想瘋了吧
作者: linfon00 (笨蛋)   2015-11-13 14:56:00
想合法幹蘿莉的舉手……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中))   2015-11-13 14:56:00
ForgerEames 問遊行團體 為什麼要每年都有爭議主題囉!
作者: chimeptt (棉裡藏針)   2015-11-13 14:56:00
甲甲去死一死啦 有愛滋還不夠 操 還想染指未成年
作者: Atwo (A兔)   2015-11-13 14:56:00
歐巴馬說:LOVE wins 並不是說SEX wins或是FUCK wins
作者: lovekangin (好人)   2015-11-13 14:57:00
舔女童者感到悲憤
作者: linfon00 (笨蛋)   2015-11-13 14:57:00
原來他們是國父信徒 要幫國父除罪化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中))   2015-11-13 14:58:00
明年會不會有主題「愛無分人與動物」的先導車???
作者: sleepsnow (家庭和睦身體健康)   2015-11-13 14:58:00
作者: SnakeO (ha)   2015-11-13 14:58:00
甲甲不要怪人家歧視,你追你自己甲甲的權益就好,提這甚麼東
作者: viviberry (薇薇貝瑞)   2015-11-13 14:58:00
廢227要幹嘛 跟同志有啥關係
作者: lokikevin (limited)   2015-11-13 14:59:00
提出廢除的人有病 還拖垮整個同志遊行 悲哀
作者: zxcvbbb ( )   2015-11-13 14:59:00
不廢227怎麼幹?請支持多元雜交
作者: YaPTT (小ya)   2015-11-13 14:59:00
其實我還蠻支持廢除或是修正的 不然很多家長互告的 而且16
作者: Satoman (沙陀曼)   2015-11-13 14:59:00
孫大砲又要跳出棺材了
作者: ninegba (乃之霸)   2015-11-13 15:00:00
戀童癖後悔投給珂屁
作者: keroro39 (華人一直以為自己是動物)   2015-11-13 15:00:00
其實簽和不簽影響不大 但站在不廢除這邊很理所當然啦……
作者: neowu (東村誠)   2015-11-13 15:00:00
如果把那些東西放進課綱裡,護家盟又要說我們教壞小孩了啦
作者: aph860212 (aph860212)   2015-11-13 15:00:00
孫文:。。。
作者: mystina43 (地獄遊蕩的貓)   2015-11-13 15:00:00
肥宅有二次元就夠了
作者: Mohism (墨者)   2015-11-13 15:00:00
同性戀廢除227不意外 早就說同性戀是一種疾病!
作者: detective62   2015-11-13 15:02:00
肥宅真的很噁心
作者: uujidggl (幼)   2015-11-13 15:02:00
切割啊.反正也是舔女童的條款
作者: Atwo (A兔)   2015-11-13 15:03:00
20歲都不敢說心智成熟了 16歲這標準我覺得很低了
作者: cancer0708 (你好,我製仗也販劍)   2015-11-13 15:03:00
甲甲就算了還戀童性交 難怪硬要別人讓他們領養小孩
作者: iamcute (蛋蛋)   2015-11-13 15:03:00
蠻無聊的干甲甲屁事 甲板一堆人也反對啊
作者: Atwo (A兔)   2015-11-13 15:04:00
還有一個關鍵是 性真的不是必需品 也不是一輩子讓你不打砲
作者: Wall62   2015-11-13 15:04:00
孫文本人表示憤怒
作者: chou5566 (5566)   2015-11-13 15:05:00
甲甲崩潰 不能玩小正太了
作者: chigi (  )   2015-11-13 15:05:00
推。
作者: MEVIUS (七星)   2015-11-13 15:05:00
某爛屁眼族群: 柯P歧視恐同
作者: chou5566 (5566)   2015-11-13 15:06:00
被歧視怪不了別人
作者: iamcute (蛋蛋)   2015-11-13 15:06:00
反同的都高朝了 尼抗抗
作者: uujidggl (幼)   2015-11-13 15:06:00
八卦跟西洽比較崩潰吧.一堆人意淫蘿莉
作者: APUDOOR (APUDOOR)   2015-11-13 15:07:00
噓甲甲
作者: weidersin (阿德)   2015-11-13 15:07:00
廢227不代表可以強姦好嗎 只是改未成年合意性交這邊
作者: kkman2 (kkman2)   2015-11-13 15:07:00
台灣的心智成熟確實沒有這麼年輕,看看一堆9.2都幾歲就知道了
作者: guogu   2015-11-13 15:08:00
柯p又沒立法權他簽字有差嗎?
作者: Mohism (墨者)   2015-11-13 15:08:00
http://i.imgur.com/miUXYfS.jpg 誰說跟同性戀無關?
作者: sbflight (艦娘在手 天下我有)   2015-11-13 15:08:00
推阿 由由崩潰 國父崩崩
作者: DALLEN   2015-11-13 15:09:00
戀童就戀童,與甲何干?
作者: iamcute (蛋蛋)   2015-11-13 15:09:00
喔 少數甲甲支持就跟同性戀有關 頭殼裝屎嗎?
作者: Mohism (墨者)   2015-11-13 15:09:00
http://i.imgur.com/miUXYfS.jpg 樓上 誰說跟同性戀無關?
作者: chou5566 (5566)   2015-11-13 15:09:00
有圖為證還說無關 次元刀真好用
作者: AngelMAyCry (猛毒天蠍)   2015-11-13 15:10:00
想廢這條的人在想什麼
作者: hunderdam (  N)   2015-11-13 15:10:00
所以版上只要有人推文友羅莉控傾向=他支持277?
作者: dollarshih (她來聽我的演唱會)   2015-11-13 15:10:00
到底是哪個白痴趁亂推出廢除刑法227條的啊? 根本智障
作者: GAtely   2015-11-13 15:10:00
成熟的心智確實還滿重要的,懂得面對
作者: DALLEN   2015-11-13 15:11:00
照這個道理,也可以說跟異性戀有關。
作者: iamcute (蛋蛋)   2015-11-13 15:11:00
某M果然頭殼裝屎 一直跳針
作者: hunderdam (  N)   2015-11-13 15:11:00
版上甚至有人想舔女童呢 我可以說異性戀也支持277?
作者: heureuxseed   2015-11-13 15:11:00
看到有變態跳腳 小孩心智發育是成熟了喔?合意三小
作者: uujidggl (幼)   2015-11-13 15:12:00
有蘿莉傾向是支持廢227吧.版上有人肖想很久都簽名檔為證了www
作者: MEVIUS (七星)   2015-11-13 15:13:00
連男童都想肛 某族群到底多缺人阿 好噁心
作者: LeoCY (里歐吸歪)   2015-11-13 15:13:00
根本沒搞清楚狀況就簽,怒噓
作者: fgh81113 (阿景)   2015-11-13 15:14:00
國父表示:真後悔投給柯P
作者: GAtely   2015-11-13 15:14:00
14~17歲之間差異還滿大的就是,有的像小學生,有的像大人了
作者: wommow (夜長夢多)   2015-11-13 15:14:00
....................為何要趁亂廢這條 太啦機了吧
作者: funkD (放可)   2015-11-13 15:15:00
一堆噁心的羅莉控 不能讓他們得逞
作者: kingcallme (無想肥宅轉生)   2015-11-13 15:16:00
其實227-1條文精神就是維護18歲以下行為人的性自主權
作者: mvpdirk712 (Lumia 5566)   2015-11-13 15:16:00
水喔
作者: funkD (放可)   2015-11-13 15:16:00
應該要上修這條法 讓他們死刑
作者: shinrei (諧謔的康塔塔)   2015-11-13 15:16:00
連女童都想幹 某族群到底多缺人阿 好噁心
作者: l23l23 (喔)   2015-11-13 15:16:00
甲甲就算了 還要搞小男孩...別鬧了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5-11-13 15:16:00
缺沒沙給你簽的東西 你也敢亂簽
作者: Baumgartner (Minardi NO.1 ><)   2015-11-13 15:16:00
我自己有小孩 純噓戀童甲
作者: carterwu (carter)   2015-11-13 15:17:00
未成年還是要有個法律來規範才對吧
作者: rex9999 (雷哥司)   2015-11-13 15:17:00
幹嘛知道那些有的沒的不男不女的? 全部都應抓強制矯正
作者: DALLEN   2015-11-13 15:18:00
如果遊上只要拿戀童標語就可以代表同志,那某人舔女童可代
作者: techniclaire (天才小釣手( ′﹀‵)/︴)   2015-11-13 15:18:00
合意三小啊 看的我都想反同了
作者: shamoe (因為這是我的夢想)   2015-11-13 15:19:00
這些垃圾可以不要鬧了嗎?社會夠亂了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15-11-13 15:19:00
法律沒資格用年齡來決定一個人的姓權性
作者: jojomax (^^)   2015-11-13 15:20:00
某族群真的很亂 還一天到晚覺得別人歧視他們
作者: limite12 (fafafa_444)   2015-11-13 15:20:00
不就愛亂搞的想鑽漏洞,另一方趁機打同,别掉2方陷阱
作者: chou5566 (5566)   2015-11-13 15:20:00
看的我都想反同了+1
作者: detective62   2015-11-13 15:20:00
戀童甲和羅控肥宅都一樣噁心 不用在那帶風向
作者: Leeng (Leeng)   2015-11-13 15:21:00
哈哈 崩潰
作者: pilotalpha   2015-11-13 15:21:00
好奇!!立法院要廢除刑法227的提案起因為何?廢除後
作者: ppc ( )   2015-11-13 15:21:00
沒事扯到這個幹嘛 逼我反同嗎
作者: chou5566 (5566)   2015-11-13 15:21:00
整天搞一堆社會不能接受的東西還怪別人騎士
作者: newstarisme (Say it's forever)   2015-11-13 15:22:00
幹!想廢這刑法的人 是有多變態!支持跟14歲以下男女性交者唯一鞭刑+五馬分屍到死!再亂搞這些人也該一併處死
作者: kemco (秋紅谷楊過)   2015-11-13 15:23:00
送啦智障甲甲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中))   2015-11-13 15:24:00
前幾天被戰到,我也開始想反同了,一直套我是恐同
作者: kevin851002 (smileslime)   2015-11-13 15:24:00
廢這到底是在衝啥小
作者: dollarshih (她來聽我的演唱會)   2015-11-13 15:25:00
發明恐同這兩個字的也真他媽智障,不支持就是恐同…某些甲甲真的是社會的亂源
作者: Jimmywin (Dilemma)   2015-11-13 15:26:00
吃小學生的夢想還不能實現
作者: gene51604 (sexyiron)   2015-11-13 15:27:00
16歲以下是很容易受到影響的年紀,理性思考的能力還不夠成熟,很容易被年紀大的騙就算心裡不願意,但喜歡的
作者: keroro39 (華人一直以為自己是動物)   2015-11-13 15:28:00
會把277打出來也難怪會講廢除議題都是不同性傾向的問題
作者: gene51604 (sexyiron)   2015-11-13 15:28:00
人要有幾個可以拒絕?
作者: sisn (Shrinst)   2015-11-13 15:29:00
沒關係,台灣不行,還有很多國家可以合法幹喔!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15-11-13 15:30:00
甲甲崩潰了
作者: nojydia (cheerup)   2015-11-13 15:30:00
推推 這根本不是問題的問題 提出的是智障?
作者: keroro39 (華人一直以為自己是動物)   2015-11-13 15:31:00
也就是,18歲以下的感受都是不被認同的 這是大多數人的想法 也是大多數人的限制……但是抓到標語就大動作的反對就是猜的到,是為何啦
作者: nojydia (cheerup)   2015-11-13 15:32:00
想廢除227的甲甲不能肛小男童了 哭哭
作者: jackcorner   2015-11-13 15:32:00
感覺沒有廢除的必要啊 什麼時候開始吵的?
作者: keroro39 (華人一直以為自己是動物)   2015-11-13 15:33:00
16…反正這個年紀就是用法律限制 然後看推文也知道目的就達成了 很難過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中))   2015-11-13 15:35:00
39想表達什麼?先說說到底幾歲可以幹,才合你的性自主
作者: chou5566 (5566)   2015-11-13 15:36:00
社會亂源不是叫假的
作者: kipi91718 (正港台灣人)   2015-11-13 15:37:00
孫文表示遺憾
作者: orinsinal (Wind Traveler)   2015-11-13 15:38:00
爽 甲甲崩潰
作者: woaifafewen (woaifafewen)   2015-11-13 15:39:00
甲甲崩潰~
作者: No39Utopia (No.39希望皇霍普)   2015-11-13 15:39:00
甲甲崩潰
作者: wenddw (春春)   2015-11-13 15:40:00
看到國中生開噴2.0就覺得教育本身沒救,法律怎樣都只是家長爽不爽而已
作者: zarono1 (zaro)   2015-11-13 15:40:00
廢這個會不會太扯?
作者: chou5566 (5566)   2015-11-13 15:41:00
甲甲崩潰~
作者: anny2655 (阿竫-赤飯とピコは俺の嫁)   2015-11-13 15:42:00
廢除227本來就不是今年遊行主題,那只是參與遊行的其中一個團體的主張,熱線、伴侶盟有澄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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