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刑法227大家覺得該廢除嗎

作者: IronCube (反串小釣手)   2015-11-13 15:59:19
※ 引述《wudoneji (wudoneji)》之銘言:
: 最近某遊行前導車為廢除刑法227
: 大家覺得刑法227該廢除嗎
: 第227ē?.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個人認為是可以微修啦,廢掉不恰當,維持也不恰當

我是覺得有些人腦子真的很奇怪
兩個小孩子要互幹本來就有兩小無猜條款了
你他媽的超過十八歲的人是在想要幹小孩幹嘛
北七嗎
啊剛好提出這種訴求的又是甲甲
搞不懂甲甲到底在衝三小...
作者: gn00383825 (讓愛滋生)   2014-11-13 15:59:00
http://imgur.com/aLcWB5x ㄑ=成不了家更要幹
作者: yangcain (狂想者)   2015-11-13 16:00:00
國三男生看到正妹大學生會……?
作者: gn00383825 (讓愛滋生)   2015-11-13 16:00:00
作者: event1408472 (醒世明燈)   2015-11-13 16:00:00
作者: hunderdam (  N)   2015-11-13 16:00:00
有兩小無猜條款 女方爸媽還是會告阿
作者: Okonkwo (峰迴路轉)   2015-11-13 16:00:00
作者: walhalla (walhalla)   2015-11-13 16:01:00
你想說的是因為甲甲多半是正太控對不對?
作者: darknoice (必須牢記的事....)   2015-11-13 16:03:00
男方爸媽也可以回告啊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5-11-13 16:04:00
神父除罪化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5-11-13 16:05:00
兩小無猜雙方都能告沒差 18以上的想自殺請便
作者: infoman (路哲)   2015-11-13 16:07:00
其實不管幾歲都可以互告啊現在也可以看到那種一吵架分手就互告性侵的
作者: kamisun (水銀燈的主人)   2015-11-13 16:11:00
萬一幾年後你結婚生小孩,生一個可愛的女兒,女兒五歲時有一個變態叔叔拿糖果跟你女兒說:○○,糖果就會給她吃結果你五歲女兒為了糖果就被變態叔叔給○○了,而且因為廢除227條的關係,○○之前又有經過你女兒的同意,所以無法對那個變態叔叔提告或要求賠償,到時後會怎麼樣?
作者: NightWind (Jevener Yokaze)   2015-11-13 16:17:00
樓上那個不成立,未滿七歲。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5-11-13 16:54:00
滿七歲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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