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殺議員被判死的黑衣人 現身議員記者會!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5-11-13 16:42:50
去翻了一下判決
最重要的應該是
高等法院
【裁判字號】 94,矚上重更(二),1
看了一下
節錄一段
三、原審對於被告丁○○部分予以論罪科刑,固非無見,
惟原判決將起訴書所載之被告丁○○教唆殺人罪名,
變更論以共同殺人罪,卻未援引刑事訴訟法第三百條,
尚欠周全。被告丁○○上訴意旨否認犯罪,
指摘原判決此部分為不當,雖無理由,
惟原判決此部分既有前揭瑕疵而無可維持,
自應由本院將原判決關於丁○○之部分予以撤銷改判。
按民主政治選舉制度之主要意涵,係以讓選區選民不分貴賤親疏,
一人一票,票票等值之方式,形成民意,選出社會菁英,
以反應民瘼,而達到造福鄉里之目的,政府為使此種制度得以根植人心
,三令五申,並投下大量人力物力,防止暴力介入選舉,
以維護選舉最基本之公平競爭環境,審酌被告丁○○既為候選人,
自當公平競選,應知以暴力方式影響選票之惡害,
竟仍與黑道之人共同殺害其競爭對手之候選人,居心不良,
不但破壞社會治安,並影響民主之根基。又其在被捕後,
一再掩飾犯行,並未對被害人及其家屬表示歉意,犯罪後態度不佳
,惟被告丁○○並未在場親為實施或分擔實施持槍殺人之行為,
而實際持槍射擊被害人者係董智泰本人,而董智泰因本件共同殺人案,
僅判處無期徒刑確定,兩相權衡比較,若判處被告丁○○死刑或無期徒刑,
尚不符比例原則、平等原則、罪刑相當原則,
及其殺人之動機及目的在於殺害選舉之競爭對手,
以利其順利當選之目的,犯罪造成被害人死亡及以暴力影響民主選舉之歪風,
以及其無親為殺人之行為,實際殺害被害人之董智泰判處無期徒刑,
本於比例原則、平等原則、罪刑相當原則等一切情狀,
判處被告丁○○有期徒刑15年,
並認為有褫奪公權之必要,應依法宣告褫奪公權10年。
上面這段說啥?
就是高等法院的法官認為那位大哥很可惡
影響台灣民主根基,破壞社會治安
"但" 他沒 "親手" 殺人
殺人的那位也只被判 "無期徒刑"
所以
儘管他影響民主之根基
又破壞社會治安
但不能判超過無期徒刑
所以只有15年
因此
大家應該都能知道
在高等法院心中
破壞民主之根基
竟然不比殺人嚴重
呵呵
給高等法院拍拍手
作者: gay7788 (批踢踢喵勃啞)   2015-11-13 16:43:00
作者: tf010714 (美味蟹堡一份)   2015-11-13 16:44:00
法官好棒棒
作者: hugh509 ((0_ 0))   2015-11-13 16:44:00
我記得教唆殺人不是要跟殺人的罪差不多??
作者: iam0718 (999)   2015-11-13 16:45:00
法律就是給知法的玩文字遊戲
作者: douglasjs (帥到吐)   2015-11-13 16:46:00
主謀判得比手下輕,這法官根本知法犯法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5-11-13 16:46:00
民主是什麼? 能吃嗎?
作者: jrshiun (jrshiun)   2015-11-13 16:50:00
難怪大哥無論如何都要叫小弟扛.. 死道友 不死貧道
作者: SiFox (疝氣の嚕嚕米)   2015-11-13 16:50:00
兩位都是中國國民黨同志...何必行兇?QAQ那法官會不會也是中國國民黨呀??
作者: s1001234 (亦凡)   2015-11-13 17:10:00
你要看起訴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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