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個資不符!女子無法取貨 客訴超商

作者: tengobo (潶痞)   2015-11-15 20:09:41
取貨付款還是可能被同名同姓領走
我就遇過取錯了還拿貨來退錢
因為當時取貨沒核對客人手機末3碼
因此賠了錢(明明規定是代收不能直接退錢給客人)
不付款取貨當然要核對證件(簡訊跟取貨編號聽說可以偽造)
為避免被同名同姓的領走 當然還是要核對手機末3碼
幹嘛不設定成不管要不要付款都要刷身份証才能領
作者: makimakimaki (慘卷是好物...)   2015-11-15 20:10:00
這故事告訴我們不要取菜市場名字
作者: peine (peine)   2015-11-15 20:12:00
我的名字超菜市場的耶,但好險還沒遇過這種事
作者: silver5566 (吟五六)   2015-11-15 20:12:00
我要幫你點一個慘痣!
作者: louis5265 (louis)   2015-11-15 20:16:00
鬼島成就了奧客文化
作者: akira00150 (アッー!キラッ☆)   2015-11-15 20:20:00
所以不要用本名阿 隨便取一個領貨用的就好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5-11-15 20:21:00
比如億載金城武嗎?
作者: twPenn (twPenn)   2015-11-15 20:22:00
士林書豪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5-11-15 20:25:00
現在超商取貨付款都沒在對手機的,扯爆,自以為是方便客人
作者: kukuba (不去擁有,就不用怕失去)   2015-11-15 20:26:00
要不要雙證件外加按捺指紋才能領那是我本人的貨不給我領,別的領錯的倒是給很快,真不懂啊
作者: wisdom   2015-11-15 20:29:00
同一間店同時有兩個同名同姓的待領包裹,key收銀時就看得
作者: kukuba (不去擁有,就不用怕失去)   2015-11-15 20:30:00
手機咧我沒在用還是網購以後都設通關密語每次不能重複好了
作者: wisdom   2015-11-15 20:30:00
到了,店員稍微留意就知道這時要再核對手機號碼
作者: kukuba (不去擁有,就不用怕失去)   2015-11-15 20:33:00
對方取錯貨就給退嗎法律哪條說店員有一定要核對手機的義務根本就不要給退!這樣以後有心人動不動假裝領錯也都給退嗎?太不懂了!!
作者: tengobo (潶痞)   2015-11-15 20:37:00
當初手機末三碼本來就是設定給取貨不付款的 到現在也還是取貨付款就跟代收付款一樣明明寫得很清楚不能退錢 而且還另外跳視窗 但就是有人覺得是疏失 所以可以直接退錢給客人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5-11-15 20:38:00
你就不要等被客訴才在那裡哭夭說遇到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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