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女友一次就解鎖男友手機 結果展開神報復
3.完整新聞內文:
如果你是慣性劈腿犯,那手機密碼千萬不要設定的太簡單。
臉書匿名社團《靠北男友》有篇發文,女網友透露她跟男友交往快三年,從沒翻過他手機
,直到上周出去玩時,趁男友回家洗澡時想看今天拍的照片怎樣,結果手機密碼輸入她的
生日就輕易解鎖,讓女網覺得很窩心。
但正當女網友還在窩心的時候,打開相簿卻是看到一些她不認識的女生合照,FB即時通甚
至還瘋狂響,內容全是一堆女人說的「不舒服要止痛藥」、「肚子餓」、「月經來」,甚
至還有女人說「寶貝我想要了」這種訊息,讓她靜下心來打開聊天室視窗查看,發現男友
已經與5位女人上床,並發訊息給這5位女人「髒話」,並一一的發文。
女網友這樣寫「現在,他的朋友圈大家都知道他得了愛滋。我有種得意的感覺,好像絲毫
一點也不難過,衣服穿好我從床上站起來,留了張字條在桌上:我幹你娘!分手吧奧懶覺
」。
對此其他網友反應熱烈,一樓網友神回覆「這個經歷告訴我,手機密碼別設得太爛」,也
有網友說「慶幸妳活在一個網路發達的世界 不然妳一定被被蒙在谷底!」、「永遠要記
住很多貼心的男生都是因為訓練有素」。(葉國吏/綜合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un/20151116/733576
5.備註:
刑法第358條: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
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
以下罰金。
作者:
les5277 (小賭怡情,大賭興家。)
2015-11-16 15:40:00這如果被告不知道會怎麼判?
作者:
funkD (放å¯)
2015-11-16 15:41:00標題請加 創作
作者:
hachime (最惡教師)
2015-11-16 15:41:00醒醒,那是你的甲友
作者:
BDG (畢帝姬)
2015-11-16 15:41:00真愛演
作者:
sakura000 (å☆㊣煞氣★艋舺㊣☆å)
2015-11-16 15:41:00都幹到不想幹了
作者:
ASH2012 (機率就是個賭字)
2015-11-16 15:41:00記者寫小說的功力越來愈強了
作者: mike42 (123) 2015-11-16 15:41:00
靠北XX
作者:
Cathay (前意識潰堤)
2015-11-16 15:41:00幹你娘這種幻想文是要抄到民國幾年?
作者:
aquarian ( ながお ひろし)
2015-11-16 15:41:00很多人都覺得看另一半的手機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15-11-16 15:42:00要是他男友得愛滋 那我合理懷疑那女友也會有愛滋 自爆?
作者:
bake088 (苦夏)
2015-11-16 15:42:00直接可以告她了^_^
作者:
rock0747 (kick it)
2015-11-16 15:42:00支持告死她
作者:
Innnn (Solong,Etude)
2015-11-16 15:42:00為什麼這種東西可以當新聞發?
作者:
Bokolo (舶客樓)
2015-11-16 15:42:00今天有一則相反的類似的小說
作者:
jackerxx (((o(#+>"<)==o)))
2015-11-16 15:42:00推備註 還能告她賠償
作者:
tv5566 (爽)
2015-11-16 15:43:00創作
作者: shortimex (白毛葡萄) 2015-11-16 15:44:00
直接告了吧...
作者:
Hirano (平野)
2015-11-16 15:44:00又在匿名靠北廢文
作者:
serval623 (æ´›æ‰ç£¯å¼·å§¦äºº)
2015-11-16 15:45:00又是FB唬爛網我今天再去編故事
作者:
Harionago (Harionago)
2015-11-16 15:46:00男的爛 女的幼稚
作者:
limoncool (å„„è¼‰é‡‘åŸŽæ¦ Limoncool)
2015-11-16 15:46:00奇幻小說可以不要分類寫成新聞好嗎
作者:
ansinlee (ansin)
2015-11-16 15:48:00記者素質阿 FB文 不查證 抄一抄當新聞
浪漫嘴甜長的也不錯的男生通常都是這個樣子,不意外啊!有的被騙才在那邊哭說男人都是壞蛋,明明好的男人看
作者:
tokyoto (東京京都)
2015-11-16 15:48:00除了你寫的那條外 她亂散佈他有愛滋也觸犯了誹謗罪
作者: KeySabre (KeySabreur) 2015-11-16 15:58:00
左手發匿名 右手發新聞稿?
作者:
ts17055 (梅子)
2015-11-16 15:59:00請版主新增分類「創作」XD
作者:
Invec (不急著)
2015-11-16 16:03:00記者除了抄廢文還會幹嘛
作者: iPad101 (~( ̄▽ ̄)~等好久捏) 2015-11-16 16:05:00
這假的好明顯
作者:
nocturneC (Sent From 拐拐)
2015-11-16 16:06:00超廢唬爛文,最廢的是抄這篇的霉體
作者:
dong531 (貓王)
2015-11-16 16:07:00什麼時候有靠北記者?
作者: shimachokong 2015-11-16 16:12:00
矇在谷底!
作者:
lapentti (lapentti)
2015-11-16 16:23:00神妳x
作者:
Leeng (Leeng)
2015-11-16 16:25:00有請yoyodiy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11-16 16:29:00妨害秘密加毀謗 和解開價至少30萬吧
作者:
Mei5566 (5566)
2015-11-16 16:30:00記者自己打文章 自己抄 好爽
作者:
eyeguy (eyeguy)
2015-11-16 16:40:00寫小說???難看死了 內容有夠腦包
作者: jeffrank 2015-11-16 16:50:00
假的吧. 誰洗澡可以洗這麼久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臉吃飯)
2015-11-16 16:54:00能跟這麼多女人交往,應該是搶手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