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pson5566 (ep)》之銘言:
: 台灣無薪假幾乎是這幾年來常聽到的名詞
: 但這樣的勞資雙方到底合不合理 有適法性嗎?
: 沒訂單就把勞工直接放無薪假...
: 這樣算一算真的有符合到最低薪資嗎? 連解雇的程序都不用了
: 既然都開工廠了 人事成本本來就是預計的開銷了吧
: 訂單不足應該是營運策略的問題 怎會反向對勞工放假?
: 如果公司赤字嚴重應該選擇併購或者是解雇勞工縮小產能才對
: 無薪假這種東西難道不是個罔顧勞工權益的政策嗎
: 有沒有懂法知法的先進或是熟知勞資權益的專家可以解答嗎?
先不論合法性
大家也知道台灣政府一直是站在資方角度的
看看原文底下的留言 針對諾貝爾獎部分來回應一下
(我知道那是酸白海豚啦xD)
其實
白海豚說無薪假可以得諾貝爾講這個是根據一位
忘記哪國的學者講的(有點懶得再去找)
但是
這是在無薪假能顧及到勞工權益和
能讓勞工維持生活水準的前提下
無薪假才是一個對於勞資方好的東西
(應該是有一些模型假設吧,在這貼也沒用)
那白海豚呢?
他根本就是斷章取義啊 白賊不是說假的
看看台灣的無薪假吧 勞工全部回去
啃自己的啃自己
跳樓的跳樓
景氣循環或是景氣衰退原本就是資方的成本之一
而資方把自己的成本透過無薪假轉嫁到勞工身上
ㄏㄏ
如果無薪假的部分能像當時金融海嘯後一樣
把企業部分盈利 每個月提撥一部分來當
無薪假備抵帳的話 就會好很多
但
我猜不論哪任總統都沒人敢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