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姓男子不堪同居女友經常碎碎唸形同精神虐待,憤而痛毆女友逼簽切結書,白紙黑字規
定女友「不准再嘮叨,否則要賠償一千萬元」,女友憤而提告。台北地檢署認定劉男涉犯
傷害及強制罪,陸續分兩案將劉男起訴,傷害罪部分已判刑確定。
據調查,劉男與女友交往後同居,相處久了,因為生活瑣碎事時常口角,女友只要看到不
滿意的地方,就嘮叨個不停,長年下來,劉男被唸到快要精神崩潰。
檢方調查,二O一三年間,劉男被女友碎碎唸,他怒火中燒毆打修理女友,還拉著女友簽
下切結書,「我以後不再嘮叨,如對劉某有精神虐待,要賠償一千萬元」;劉男拿切結書
作為護身符,要女友不可再對他囉嗦,否則要賠錢,女友提告反擊。
女子指控,劉男平日稍有不快,就會出手打她,不僅將她打到渾身是傷,還違背她的意願
,強逼她簽切結書;劉男應訊時,堅稱先遭女友精神虐待,自己也是被害人,不得已才出
手;檢方認定,劉男的行為已讓被害人心生畏懼,構成強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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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人家女生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