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Bluu (XX)》之銘言:
: 其實媒體圈惡整高嘉瑜最誇張的是號稱馬央社的中央社,
: 每個跑北市線的中央社記者,一定都有接到高層指令
: 「絕對不可報導高嘉瑜,除非是爆她壞事,只能整她不能寫她好」
: ,中央社封殺高嘉瑜已經快要慶祝五週年了,封殺五年超酷的啦
:
: → nangle: 鬧大這個新聞 看看中央社是不是真的封殺高+<>< 11/17 14:17
: 推 aadm: 請正名,現在是朱央社 11/17 14:25
: → nangle: 中央社不意外 11/17 14:44
: → nangle: sorry 正名一下 朱央社 11/17 14:45
: 推 nt90561: 中央社就官報不意外 11/17 14:52
沒有報導高嘉瑜?????
http://www.cna.com.tw/news/aloc/201511130306-1.aspx
微風二館違建 開罰30萬限1週改善
發稿時間:2015/11/13 18:36 最新更新:2015/11/13
(中央社台北13日電)台北市議員今天踢爆微風廣場二館大違建,占用200坪法定停車位
。台北市建管處說,將依建築法重罰30萬元,限期1週內改善。
台北市議員高嘉瑜、王威中指出,「微風廣場」二館違法占用法定空地、停車場,違建面
積高達200坪,甚至把防火巷占用、封死,無視消防法規及公共安全。他們要求建管處落
實台北市長柯文哲承諾年底前的大型違建處理,對業者違法使用部分依法辦理。
建管處指出,微風二館今年9月間領得建築物室內裝修合格證明。裝修圖說標示天井違建
面積650平方公尺。該天井違建在民國80年航空照片已有顯影,屬既存違建。不過,既存
違建雖然可以暫緩拆除,但不允許供作百貨商場使用。
建管處表示,依本案室內裝修竣工圖說,天井違建範圍標繪14部汽車停車格位,現況已變
更為百貨商場使用,建管處將依建築法第91條規定,採最高罰鍰額度重罰30萬元。
另外,建管處限期1週內改善(違建範圍不得擺設商品、停車格位須依核准圖說標繪,且
內外空間要有所區格)。若屆期未改善,除連續重罰30萬元外,並就天井違建部分,依「
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第25條予以查報、拆除。104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