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立院三讀 製造輸入偽禁藥最高罰2億

作者: gostjoke (鬼笑話)   2015-11-18 04:12:26
立院三讀 製造輸入偽禁藥最高罰2億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7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三讀
條文明訂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罰金從1000萬元以下大幅提高到1億元以下;若致人
於死,增訂併科2億元以下罰金。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李貴敏表示,近年來台灣經常發生食安、偽藥、劣藥的情事引發國人恐
慌,因為用藥、食品安全,也導致社會不必要負擔,間接影響台灣發展。
她說,全球用藥規範都比食品安全嚴苛,但在台灣為了因應食安風暴,食品安全衛生管
理法的罰鍰金額已經顯著提高,反而偽藥、劣藥罰則較輕,因此提案修法全面提高藥事法
中的相關罰則。
三讀通過條文明訂,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變,但併科罰金
從現行的1000萬以下,大幅提高到1億元以下;若致人於死者,除依現行條文規定處無期
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外,增訂得併科2億元以下罰金;若致重傷者,除依現行條文規
定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外,增訂得併科1億5000萬元以下罰金。
李貴敏表示,為使違法廠商所獲得不法利得能確實被沒收,並防止脫產,影響不法利得
之追討,因此參考食安法及洗錢防制法規定,在三讀條文中增訂,犯藥事法之罪者,因犯
罪所得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除應發還被害人外,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如全
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應追繳其價額或以其財產抵償之。
另外,擅用或冒用他人藥物之名稱、仿單或標籤者,從現行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科或併科5萬元以下罰金,提高到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2000萬元以下罰金。
1041117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511175006-1.aspx
連惠心表示:金爽
作者: Firstshadow (IamCatづミ'_'ミづ)   2015-11-18 04:14:00
酒駕ㄋ
作者: picassorou (畢卡柔)   2015-11-18 04:14:00
本來就該如此
作者: xisland (窄宅)   2015-11-18 04:17:00
連惠心: 為什麼要針對我
作者: rabbit83035 (遠野妖怪前綫)   2015-11-18 04:18:00
資本額只有10萬 有事倒給你看
作者: sikadear (two.o.clock)   2015-11-18 04:19:00
重罰兩億,實繳二十萬
作者: SmilingMan (笑面男事件簿)   2015-11-18 04:20:00
幹嘛設限最高?直接一罪ㄧ罰不就好? 賣多少顆就賠多少
作者: scores (男兒當逆天!)   2015-11-18 04:23:00
要修法 應該直接用不法所得 或侵害賠償懲罰賠償 有上限的顆顆...
作者: norder (Taxifahrer)   2015-11-18 04:44:00
"最高"罰兩億,是為做這種傷天害理的黑心商設停損點嗎?
作者: DCcheng   2015-11-18 04:45:00
選舉到了
作者: HowWhy99 (Dream)   2015-11-18 04:57:00
以下 是到哪??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11-18 05:17:00
這種新聞很爛 以下可以講的好像很了不起
作者: user1001 (一千零一位使用者)   2015-11-18 05:22:00
若繳不出罰金,又當如何?
作者: bimmers0 (be it)   2015-11-18 05:23:00
連:明明只要0.06億斗:畫虎爛~
作者: diaw (diaw)   2015-11-18 05:26:00
沒差~反正有連家認罪協商條款!
作者: kyo2001 (匠大雄)   2015-11-18 05:32:00
看看就好
作者: d9321003 (阿鴻)   2015-11-18 05:35:00
要是賺10E 罰2E 好像也OK
作者: jiaxie (Treat Myself Well)   2015-11-18 05:40:00
淘空數十數百億,關個三年也沒事了啊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11-18 05:53:00
他們沒說的是,你自帶一堆真藥但沒申報也是偽藥罪喔
作者: giggstw (giggs)   2015-11-18 06:25:00
所以負責人不用有財產就好了啊
作者: q65810 (馭風行)   2015-11-18 06:52:00
藥商聯合立法院坑殺台灣民眾 維他命藥價比美國高3-4倍什時要查
作者: linwukin   2015-11-18 07:09:00
以後修法改下限2億再給推
作者: abardoo (半線遊子)   2015-11-18 07:32:00
擺明要打地下電台啦…
作者: honeyney1120 (花特)   2015-11-18 07:33:00
賣毒油勒
作者: w76530   2015-11-18 07:39:00
立委不意外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11-18 07:45:00
反正遇到大廠都會改用劣藥罪來判,小咖也沒錢 有差嗎?針對地下電台+1 罰不到大廠,卻針對沒錢圖利的整治www
作者: c780412 (煌)   2015-11-18 07:52:00
如果人家賺10億呢?
作者: wadx1035 (David)   2015-11-18 07:55:00
終極表示:這群立法委員跟智障沒兩樣!有本事讓我掏錢呀
作者: s844012 (還是不要太好心的好)   2015-11-18 08:26:00
還不是看法官,法院誰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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