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再批陳建仁抄襲 邱毅:法院認證

作者: Refauth (山丘上的長號手)   2015-11-18 16:57:01
邱毅表示:
1)
2007年台大學術倫理案件審議委員會已經認定,
陳建仁所掛名的該篇文章,第一作者陳冠宇涉抄襲成立,
依台大醫院所設學術倫理案件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予以陳冠宇五年不得改聘的處分。
糟糕,全台灣一堆老年人不懂什麼叫"掛名",
有那個年輕人可以解釋給全台灣老年人聽一下?
2)
抄襲事件爆發後,陳建仁曾控告中國時報主管,
而當年被告的夏珍,昨在臉書上寫下「法庭實錄」,
當時的承審法官當庭直斥陳建仁「期刊都回函說抄襲了,你還要告!」,
隨後法院判決陳敗訴,陳也未再提上訴,所以「法院認證抄襲的事實存在」。
到底是法院認證"陳建仁抄襲"還是"陳冠宇抄襲"呢?
糟糕,全台灣一堆老年人不懂"陳建仁"和"陳冠宇"有什麼差別,
有那個年輕人可以解釋給全台灣老年人聽一下?
3)
邱毅質疑,涉抄襲的文章後來有再次發表,
但前後兩文僅是將題目從「in Taiwan」改成「in Chinese」,
雖然名稱部分不同,內容不同,就算文章刊登,也無法改變抄襲的事實。
為什麼第二句講"前後兩文僅是將題目改了",然後第三句就變成"內容不同"?
然後為什麼這種"改過的"文章還是可以發表?外國人都是智障喜歡抄襲文章嗎?
有那個年輕人可以解釋給全台灣老年人聽一下?
<<幹,寫這一段話的記者真的很強XD>>
4)
2014年前教育部長蔣偉寧涉論文抄襲事件,蔡英文要求蔣自我檢討並知所進
退,現在面對陳建仁,態度卻180度大不同,擺明是雙重標準。
有那個年輕人可以解釋給全台灣老年人聽一下?
作者: miacp ( )   2015-11-18 16:59:00
困哈星就是一直潑糞,讓那些對政治冷感不想了解的人反感,
作者: shadeel (123)   2015-11-18 16:59:00
老人誤國 不是沒有原因的
作者: p1983608 (請叫我ㄚ嘶光年)   2015-11-18 17:00:00
回應這問題根本浪費生命... KMT只是想造成媒體瘋狂報導你怎麼開解 解答 KMT根本不會鳥你 有在媒體瘋狂炒就行了
作者: sean0126 (疾風知勁草)   2015-11-18 17:03:00
邱才不管這些咧,不分區比較重要!
作者: woods0598 (~三重奶黃包~)   2015-11-18 17:07:00
智障等話只有智障會相信 我沒說誰哦
作者: jrshiun (jrshiun)   2015-11-18 17:09:00
他潑一百次 很多人就會當真了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5-11-18 17:15:00
把你的話跟困哈生的話分開比較好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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