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不給「攝」狼個資 警方難辦
http://udn.com/news/story/7321/1321350
2015-11-18 02:46 聯合報 記者王敏旭/新竹報導
新竹市游姓女大學生,上月19日報案指在校內如廁遭人偷拍,王姓承辦警員向學校調閱嫌
疑人資料,校方李姓教官以個人資料保護法拒絕,事後還向警政署檢舉「承辦警員不適任
」,王姓警員認為自己積極辦案卻遭屈辱,最近向新竹地檢署遞狀告教官誣告,盼捍衛警
察尊嚴。
李姓教官回應,當時警察使用學生電話要求提供嫌疑人個資,因無法確認是否確實為警察
,基於個資法絕不能提供,若警察身穿制服,提供相關證件,或是以公文要求個資,校方
絕對會配合辦案。
教官也指出,該警員聽見不提供個資就破口大罵,造成小老百姓感到恐嚇或威脅,才會向
警政署檢舉,事後警分局葉姓督察也以電話方式多次表明抱歉,或許警員求好心切,不過
態度上有問題。
游女上月在校如廁遭人以手機偷拍,前來逮人的學長認出嫌疑人是外文系的蔡男,游女氣
得向警方報案。王姓警員要求校方提供蔡男個資遭拒,只好以傳喚通知書方式請蔡到案說
明,整個過程曠日廢時,被害人憂心春光畫面在這段期間早已遭上傳網路。
蔡男到案後辯稱,因男廁故障才前往女廁,使用手機是為了看附近是否有人,絕無偷拍,
訊後被依妨害秘密罪嫌函送法辦。
「不希望類似的悲劇再發生」王姓警員沉痛表示,過去辦過一起女大生遭惡男友偷拍性愛
影片,畫面上傳網路,當事人不堪受辱一度輕生,他才要求校方趕緊提供個資,揪出偷拍
狼。
「我要捍衛警察尊嚴!」他說,警方積極保護被害人權益,反倒是校方多次前來要學生撤
案,自己還被檢舉不適任,警察尊嚴蕩然無存,無奈之下只好對教官提出誣告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