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有一點很有意思!!!
認識到“威懾”的手段本來就不公平::
既然自殺式襲擊者對死亡或肉體傷害無動於衷,你必須用他們最在意的東西威脅他們。以
色列毀壞巴勒斯坦恐怖分子的家庭住宅的做法或許並不完全“公正”,但為了打擊這些家
庭為“聖戰”事業提供“殉道者”而獲得的巨大社會認同和經濟利益,這種手段是必不可
少的。
此外,要讓“與恐怖分子有關聯”這件事在法國成為一種極不愉快的體驗。必須認識到,
確保只有恐怖分子為其恐怖行為付出了代價既不可能,也不會令人滿意。盡力避免傷害平
民自然與法國的價值觀相符,但是,別讓不切實際的反恐規則造成的反彈以及國外的仇法
情緒支配了法國的政策。
眾所階知,以色列的做法是,以色列死一個人,就會殺30個平民~
但這些平民何辜?
但這不就是恐怖份子的做法嗎?
※ 引述《Conpana (解放)》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 鉅亨網新聞中心
: 2.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寫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