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DxMM (停不下來)
2015-11-19 18:29:17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出國逼男友在臉書放閃 她的下場超悲劇
3.完整新聞內文:
陳姓男子和曹姓女友今年2月間一起到澳門旅遊,2人因故爆發衝突,陳男竟涉嫌推倒曹女
,導致她多處受傷,曹女隨後向友人求救,當晚立刻搭機回台並立刻驗傷提告。不過因事
發地處澳門,且普通傷害為最重本刑3年以下之罪,也非《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規定的內
亂、外患、瀆職等罪,依《刑法》規定不追訴,新北地檢署今只得處分不起訴。
處分指出,陳男(39歲)今年2月中和曹女一起到澳門旅遊,2天後2人在飯店房內,因曹
女不滿陳男花心,要求陳男在臉書張貼2人合照,藉此和外頭的女性友人畫清界線,雙方
因此大吵,陳男盛怒之下推倒曹女,還猛力抓住曹女雙手再摔倒她,導致曹女前胸擦傷、
雙手挫傷瘀青。
曹女隨後用手機通訊軟體「LINE」,傳傷勢照片給台灣的男性友人求救,當晚並立刻搭機
回台,到醫院驗傷報警提告,2人也就此分手。
檢方偵辦時,根據曹女事發後拍下的傷勢照片等相關證據,認為陳男確實涉犯傷害罪,但
因《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規定,在香港或澳門或在其船艦、航空器內,犯《刑法》第5條
各款所列之罪、台灣地區公務員犯《刑法》第6條瀆職等罪,而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
刑者,才適用我國《刑法》。
由於陳男涉犯普通傷害罪的最重本刑為3年以下,且非《刑法》第5條的內亂、外患、偽造
有價證券、毒品等罪,或第6條的瀆職、脫逃等罪,也非最輕本刑3年以上之罪,我國司法
機關並無權追訴,只得處分不起訴。(游仁汶/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goo.gl/9EHaF8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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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acksold (廣東四大狀師-舉人方唐鏡)
2015-11-19 18:30:005樓被甲甲輪姦,裸體照片放書臉書
作者:
owenkuo (ç°è‰²è…¦ç´°èƒž)
2015-11-19 18:30:00傳傷勢照片給台灣的男性友人? XD
作者:
a26893997 (Love20433)
2015-11-19 18:30:00蓋
作者:
lostkimo (累的不想呼吸)
2015-11-19 18:31:00女的自己也有問題吧~~=_=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11-19 18:31:00就一般的皮肉傷 慘是慘 也沒慘到悲劇的程度
作者: dieorrun (Tide) 2015-11-19 18:31:00
女的看人眼光也不差
作者:
one60314 (大麻公車666號)
2015-11-19 18:31:00Ya li ku ku
作者:
owenkuo (ç°è‰²è…¦ç´°èƒž)
2015-11-19 18:31:00魚蛋吃了沒
作者: max52001 2015-11-19 18:32:00
為了39歲老男人爭風吃醋 反觀肥宅
作者:
lkk0752 (毫無反應,只是個300)
2015-11-19 18:32:00原來在香港澳門打人無法可管,真COOOOOOOOOOOOOL
作者:
poppylove (9.2吱吱大叔 罌粟愛)
2015-11-19 18:35:00所以以後都來澳門打人分手啊XD男的花心女的也有備胎
傳傷勢照片給台灣的男性友人求救 xm4xm42k6?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5-11-19 18:37:00當晚並立刻搭機回台 <= 三寶就是三寶,多半也是9.2不在當地就報警驗傷還特地飛回來才驗,有夠北七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11-19 18:38:00都知道他外面有別人了 還硬要跟他在一起 不值得可憐
作者: cherokee2006 (峰哥) 2015-11-19 18:39:00
三寶兼609
作者:
QCANCER (琉璃螃蟹)
2015-11-19 18:53:00台灣的男性友人 怎麼沒上色?
作者: fbichiang (FBI) 2015-11-19 18:54:00
男性友人=蕭博鈞?
作者:
ooxxman (踏上旅程)
2015-11-19 18:55:00有錢容忍花心,但暴力不能容忍
作者:
luxaky (南翰小酒館)
2015-11-19 19:00:00有沒有懂法律的可以講一下 如果在當地報警 當地法律能制裁他嗎?
作者: alan98765321 (流的滑) 2015-11-19 19:39:00
三寶日常
開眼界了 生氣就可以暴力內 上面幾位修養真tmd好難怪八卦版沒有女的想進來看 一堆仇女在這邊取暖灑花好意思說別人ccr取暖灑花 這裡根本第一名啊 嘖嘖嘖
作者: nutted (illusion) 2015-11-19 20:01:00
出了公海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