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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又整理出2筆王如玄「合法又毫無道德瑕疵」的軍宅投資。
2012年6月,王如玄還在勞委會主委任內,在板橋健華新城,她幫妹妹買的那間6樓房子,向原軍眷戶池先生,買了同棟的4樓。
這個產業,過了5年閉鎖期後,登記在王如玄之夫,現任司法院政風處長的黃東焄名下。
一年後的2013年6月,王如玄又和謝惠珍簽約買了一間軍宅。
所以我們調查到現在,已經找出王如玄向莫先生買了一間(轉給她妹妹)、向池先生買了一間(已經過戶)、向王太太買了一間、前後向謝惠珍小姐買了3間(其中兩間分別在2009、2012尚未過戶就轉手賣掉了)。
我很好奇,謝惠珍是誰?賣了3棟軍宅給準副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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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啊
有些人就把沒犯法這個最低標準拿來當最高標準
認為沒犯法就是個很偉大的人了
買那麼多間房說沒有要套利那是要自己住喔
又不是會影分身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