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段宜康-合法又毫無道德瑕疵」的軍宅投資

作者: oftisa (oo)   2015-11-20 16:24:24
有沒有犯法我不曉得,但是絕對是不合理的
而法律就是依據合不合理來訂定的,就算有人說不違法,那也只是法律訂定不周延
讓他做不合理的事卻不會受到法律制裁
事情的對錯不應該用民眾觀感不佳這種理由
畢竟這是感情因素,而不是理性的理由
其實軍宅本身就不該存在了,假如要給軍人保障只要給他一棟免費宿舍
讓本人及配偶可以住到人生結束,但是不能傳給後代
眷村是公務宿舍,不是私人財產
不過既然推出軍宅是已存在的事情
那軍宅當然是軍人使用,怎麼可以變成無關的人炒房的工具
所以這是不合理的錯誤事情,只是法律訂定不周延而已
不應該用觀感不佳這種情感式的說法,而且情感式的說法其實也是幫他大事化小
他做的是準違法的事情
※ 引述《geniuscheung ("萌"是一種原罪)》之銘言:
: https://www.facebook.com/tuanyikang/posts/447416158797015
: 今天又整理出2筆王如玄「合法又毫無道德瑕疵」的軍宅投資。
: 2012年6月,王如玄還在勞委會主委任內,在板橋健華新城,她幫妹妹買的那間6樓房子,向原軍眷戶池先生,買了同棟的4樓。
: 這個產業,過了5年閉鎖期後,登記在王如玄之夫,現任司法院政風處長的黃東焄名下。
: 一年後的2013年6月,王如玄又和謝惠珍簽約買了一間軍宅。
: 所以我們調查到現在,已經找出王如玄向莫先生買了一間(轉給她妹妹)、向池先生買了一間(已經過戶)、向王太太買了一間、前後向謝惠珍小姐買了3間(其中兩間分別在2009、2012尚未過戶就轉手賣掉了)。
: 我很好奇,謝惠珍是誰?賣了3棟軍宅給準副總統!
: *-*-*-*-*-*-*
: 沒辦法啊
: 有些人就把沒犯法這個最低標準拿來當最高標準
: 認為沒犯法就是個很偉大的人了
: 買那麼多間房說沒有要套利那是要自己住喔
: 又不是會影分身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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