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2006tw (木寸Misaki)
2015-11-20 21:10:47不知道為什麼,現在在台灣
明明一個法律、法規或規範在那邊寫的清清楚楚的
但人民認為的和說出來的卻都不一樣??
例如七天鑑賞期,明明不適用實體店面
但很多人卻會在實體店面說要鑑賞期,說是法律規定的
或者
普通重型機車騎在非禁行機車的快車道
明明交通法規規定是可以的混合車道
騎到一半卻會被汽車駕駛叫罵,說你不能騎在這邊
或者
博愛座明明是可以坐的,只是體醒優先禮讓需要的人
卻變成了好手好腳就是不能坐,坐了還會被罵
或者
警車閃燈執勤的時候闖紅燈是可以的
但旁邊卻有人大聲的罵,警察怎麼可以闖紅燈
(閃燈的救護車和消防車也看過有人罵)
或者,法規規定紅線不能停車
但有時紅線外又畫了一條白線(其實是到路邊線)
就有人停下去,然後說這裡是白線可以停
明明法律、規範在那邊,清清楚楚
但大部分的人卻都各自表述
到最後都混亂了
是宣導不夠嘛?還是教育問題?
有沒有卦?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15-11-20 21:12:00我還讀過甲說、乙說到辛說。
作者:
cashliu (QQ)
2015-11-20 21:18:00理盲濫情啊,第一天當鬼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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