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建仁掛名論文 黃智賢:比涉抄襲更惡質
中時電子報 2015年11月20日 08:40 即時新聞中心
民進黨副總統參選人陳建仁被指控涉及論文抄襲一事,他本人澄清為抄錄不當,並稱事前
沒看過該篇論文,讓名嘴黃智賢質疑,陳建仁時任國科會主委,掌握學術界申請補助和升
等的生殺大權,自己不研究,只會掛名賺好處,這遠比涉及抄襲更惡質。
黃智賢更批評,前教育部長蔣偉寧、前國防部長楊念祖都因論文問題請辭,陳建仁卻能繼
續升官發財,甚至控告《中國時報》一篇社論誹謗他,只因文中一句「國科會主委自己是
論文抄襲案的主角」。讓黃智賢怒批:「這是多麼的假掰!多麼可恥!」
以下為黃智賢臉書全文:
我對陳建仁的質疑(二)陳建仁論文抄襲事件
我知道,陳建仁幾乎一定當上副總統。
但該盡的責任,我還是要盡。
在酸辣湯有兩集談到陳建仁的爭議與問題。
論文抄襲事件,可以更清楚的看到陳建仁的行事作風。
1 你為什麼掛名?
這是第一件要不得的事。
國科會主委,本身是國家學術審查的龍頭,明明自己沒有做研究,竟然去掛名共同作者。
這不就是標準的學霸學閥作風?
根據法院的判決文,他自己一再強調,在論文投稿到期刊前,他「從未看過」,所以他不
知道。
對台灣的學術界稍微了解的人,當然知道這是怎麼一回事。
真相是,第一作者台大醫師陳冠宇,找了國科會主委陳建仁和台大指導教授楊泮池,這兩
個學術大頭,作他的共同掛名作者。
這兩個大頭,如果都沒有真的共同研究,那小醫生陳冠宇,為什麼要把他們掛名共同作者
?
一篇論文,如果是一個人寫的,那他可以得到100%的credit。
但有3個作者,他自己就只能得到1/3的credit。
他為什麼要拉陳建仁和楊泮池?
楊泮池是陳冠宇的指導教授,所以慣例就是如此。許多指導教授,會跟學生的研究一起掛
名,這也就算了。
那陳建仁跟陳冠宇有甚麼關係?
一個是台大年輕醫生,一個是國科會主委,政務繁忙。
你掛甚麼名 ?
但他就是掛了名。
因為一來如果在台灣的話,陳建仁和楊泮池就是他的學術門票。
二來,如果投稿到國際期刊的話,那陳建仁和楊泮池就可以賺到credit,自己不用研究,
只要學生或屬下做研究,自己掛名,就會有源源不絕的學術研究成果。
懂得做人或懂得鑽營的年輕人,莫不會以找到大牌老師,為自己辛苦研究的成果掛名為榮
。
因為學術界是一個封閉的小圈子,巴結對了人,以後不管是工作、升等、國科會補助,都
唾手可得。
有的有骨氣的學者,如果不懂得把自己辛苦研究的成果,奉獻給前輩和老師,讓他們白白
掛名,那將來的前途,就不用想了,可能一片漆黑,前途無亮。
這, 就是台灣學術界不可告人的暗黑面。
所以,我要問的是,陳建仁沒有研究,卻掛名共同作者的論文,只有這一件嗎?
有多少研究他掛了名,卻都是自己不研究,只掛名賺好處的?
這不就是台灣學術圈裡最惡質的現狀嗎?
最可惡的是,陳建仁身為國科會主委的時候,竟然一手掌握學術界申請補助和升等的生殺
大權,還一邊在幹這種事!
這是遠比論文涉及抄襲更嚴重的惡質。
2 竟然不下台!還升官!
事情發生在他當國科會主委的時候。
他當時請辭,卻被行政院長蘇貞昌慰留。
他竟也就留下來了。
之後還可以榮升中研院副院長。
參考幾個案例:
(1) 前農委會主委彭作奎,當中興大學校長時, 因為1990年一篇國科會得獎論文涉及
抄襲,在2001年被國科會判定「違反學術倫理」,被追繳17萬補助費,停止申請補助3年
。
(2) 教育部長蔣偉寧,因為共同掛名論文的作者陳振武和哥哥陳振遠,涉嫌假造人頭自
己審論文,請辭。
(3) 國防部長楊念祖, 因為一篇文章涉及抄襲, 他承認是有人代寫, 立刻以軍人榮
譽請辭下台,成為上台6天就下台的最短命部長。
陳建仁卻百毒不侵,繼續升官發財。
所以跟對人,跟對老闆喜歡就可以。
當年蘇貞昌包庇,蔡英文力挺。
他也很懂得做人,在宇昌案時,第一時間跳出來力挺蔡英文。
所以蔡英文提拔他做副總統。
不管陳建仁如何解釋,真相就是,這篇論文有一部分抄襲別人的論文。
人品,值幾個錢?
榮華富貴才要緊。
3 嚴厲對別人,用最大的寬恕給自己
別的教授掛名,陳建仁怎麼說?
2006年中興大學生化所張邦彥教授在國際期刊Cell的論文, 被人檢舉繪圖造假。
張邦彥辯稱,那是他學生經手的,是一時疏忽,他不知情。
國科會生物處長說:如果是學生做假,教授不知情,那教授不會被處分。
可是當國科會主委的陳建仁當時怎麼說呢?
他說:「不論由誰製作,科學家都須為自己發表的論文負最終責任。教授不能以不知情卸
責。希望國內學者以此案作為警惕,在學術研究上,所有細節都要非常注意。」
他說教授不能用不知情推卸責任,說得好。
那甚麼叫做雙重標準?
甚麼叫做講一套做一套?
他自己說的話,該不該適用在他自身上?
4 竟然去告中國時報!
陳建仁論文抄襲風波發生之後,中國時報有一篇社論質疑他。
結果陳建仁竟然以這篇社論誹謗他,做理由去告中國時報負責人余建新,和總編輯,主筆
等人。被告的,包括王健壯和夏珍。
抄襲是事實,他自己也承認這個事件。
中國時報既沒有造謠,也沒有抹黑,只是以一篇社論批判,竟然被告!
中華民國史上只有兩個人告過社論,一個是謝長廷,另一個就是陳建仁。
論文涉及抄襲,是個醜聞。
別人涉及抄襲,羞於見人,任憑輿論喝罵。
陳建仁的人品,可見一班。
陳建仁告中國時報,法官當庭罵他,抄襲既然是事實,你還告甚麼?
最後法官判他敗訴。
這個社論寫了什麼?
「國科會主委自己是論文抄襲案的主角,其學術倫理委員會對中興大學的倫理案大開鍘刀
,祭出停權多年之處分,卻對主委涉案不敢聞問。」
這樣的社論,竟然被告!
判決文這樣寫:「自訴人身為政務官,係公眾人物,言行本應受公評,故本件社論基本上
應屬言論自由範疇,而系爭社論中與自訴人個人有關者,僅『國科會主委自己是論文抄襲
案的主角』一語,此語亦有事實為依據,系爭社論因而就自訴人自己是論文抄襲案的主角
而確未受任何處分之事實為評論,自屬適當,並無加重誹謗行為等語。」
法官這樣寫:「內容則從當時經濟部長侯和雄因貪瀆案遭法院裁定羈押案件起,論及吳淑
珍、龔照勝、林忠正、李進誠、顏萬進、吳作樂、陳紀元、陳建年、郭瑤琪、宋乃午、石
守謙、鄭文燦、陳瑞隆等人,並未具體指出自訴人之姓名,文中亦僅一句『國科會主委自
己是論文抄襲案的主角』」。
這樣的社論,可以被陳建仁提告誹謗!
這是多麼的假掰!
多麼可恥!
5 台大自己也判定是抄襲,並且處分當事人
判決書引述:「Cancer雜誌執行編輯Angela Cochran於九十五年十二月六日函國立臺灣大
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副院長蔡克嵩教授,表示該雜誌認定案外人即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
醫院內科主治醫師陳冠宇所撰,楊泮池教授指導,投稿至該雜誌之論文「Hormone
Replacement Therapy and LungCancer Risk in Taiwan 」手稿有抄襲之嫌,要求國立臺
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處理」臺大醫院研究倫理委員會審議決議:
認定本案「文章的結果及結論並不相同,但是英文能有抄襲之事實。
基於認定抄襲是事實,做了幾個決議:
(一)第一作者陳師所涉抄襲英文成立‥‥‥給予處分,陳師五年內不得提出教師新(改
)聘及升等之申請。
(三)‥‥‥並應向被抄襲者致歉。
(四)除由附設醫院研究倫理委員會通知其他共同作者相關處置及注意事項外,本會建議
由醫學院院長與附設醫院院長共同署名函知其他共同作者之服務機構,以為提醒。‥‥‥
」
雜誌認為是抄襲,台大承認是抄襲,並且處分第一作者5年不可以升等,還要求向被抄襲
的人道歉。然後發信給陳建仁和楊泮池提醒警告。
陳建仁現在,卻說是「抄錄不當」。
會不會太會拗了?
我相信陳建仁事前真的沒有看過那篇論文,所以不是他抄襲。
但他掛名,享用了別人的學術credit。
既然享用了別人的好處,壞處豈能逃避?
這也是他用來譴責別人的理由。
更惡質的,是他自己的醜聞,竟然不准別人評論。
居然以國科會主委的身分,去告用社論批評他這件醜聞的媒體。
這顯現了,他可怕的人格特質。
掌權者的醜事,不准媒體評論。
陳建仁很有可能會當上副總統。
但這樣的陳建仁,即使用天主教作裝飾,即使用 大仁哥 自我標榜。
享用別人的工作,自己做錯了還要壓制媒體批評,雖然官運亨通,但,讓人無法尊敬。
不過在台灣,人品是不值錢的。
有榮華富貴,就有人吹捧,就可以賺得尊敬。(中時電子報)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1120003032-26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