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被自動照相機拍到 被警察依照片判定闖紅燈
我想申訴,他寄來的兩張照片
一張是紅燈之下,我兩個輪子已越線
一張是紅燈之下,我騎到待轉區停住
兩張照片都可以看到我的後車燈是亮著的
顯示在大白天的當時,都是我煞車停住時被拍的
跟我當時的記憶很合
就是當我看到黃燈時很想過,但還是煞車,兩輪都越過停止線了,我車停下來了,當我越線時
,他還是黃燈,所以他根本就沒有拍到我越線當下,或即將越線的照片
然後越線後,我停在靠近班馬線的地方,
他轉成紅燈了,我被拍了第一張
當下我覺得,還是再往前騎三公尺到待轉區好了
這時我在待轉區煞車的照片,是被拍的第二張
我想上訴的是,這樣可以罰我闖紅燈嗎
我以前被拍過或聽過的闖紅燈都是
越線當下與越線後這兩張來左證違規
如今沒有越線當下的照片
也可以判人闖紅燈嗎?
還有申訴是不是要去戶籍地的交通局呢
還好我在高雄工作,老家在台南還蠻近
不知道板上有無交警或其他大大可提供寶貴的意見的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