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遇到壞房東。

作者: e2167471 (喬妹)   2015-11-21 19:28:38
租屋在外最怕遇到惡房東
大家租屋的時候眼睛真的要睜大點
以前強者我朋友大二搬出宿舍
找到一間整層跟房東一起住滿便宜的 該有都有 房東也沒抽菸(我朋友討厭菸味
看過幾次覺得不錯就住下了
結果簽約之後房東才開始在家裡抽菸 來看房的時候不抽而已 有夠雷
※ 引述《kid1a2b3c4d (陳可勳)》之銘言:
:   各位版友好,首先,這不是關於張淑晶的故事,是我自己在台北遇到的惡劣房東事件
: ,為了不濫用爆掛,我會盡力描述好這個事件始末。(才出社會兩年就遇到…)
:   內容也包含了遇到惡房東時如何應變處理,有在外租屋的版友也可以看看。如果有不
: 小心洩漏了個資的部分還請好心的版友提醒一下,以及文末我會附上不自殺聲明。
:   首先,這個租屋的地點,是在西門町長沙街二段,位於頂好超市的上方那棟大型大樓
: 10樓。該公寓隔間成了七間套房出租,承租的那間是15800元一個月(含預繳電費1000、管
: 理費800)。
:   今年年初,我有一個很好的東南亞外國留學生朋友他來台灣念書,先稱呼他為好同學
: (假姓氏),因為他有找租屋的需求,我在友人陳先生(假姓氏)的介紹下,建議好同學承租
: 這間陳先生曾住過,合約剛到期的套房。
:   因為陳先生已經住了一年半,加上他已經押了押金在房東那,所以好同學在我的聯絡
: 下,向管理套房的房仲周小姐簽約了半年左右,然後沿用押金,合約上也寫了押金金額28
: 000元。
:   今年8月底合約到期,好同學搬走了,管理套房的房仲也換成了胡小姐,我在點交房
: 間完畢後,以line傳了我的存摺照片,希望等到水電結算完畢,將押金匯還,這樣我才能
: 交給陳先生。
: http://i.imgur.com/NXl3XvX.jpg
:   然後我也沒有催促胡小姐,一直到9/17問了一次,9/21又問了一次,開始對冷處裡有
: 點不高興,
: http://i.imgur.com/FEv1Xc9.jpg
: http://i.imgur.com/TwgPezq.jpg
:   9/30、10/1我又各問一次,胡小姐回應我晚上會告知退多少押金,後來依然沒下文。
: 10/6胡小姐告知會請主管聯絡我,又沒下文,接下來都是已讀不回。
:   這時候我開始想走法律的部分,當你遇到欠押金不還的房東時,你需要寄出存證信函
: ,存證代表你有向之催討過,如果不能用支付命令的方式決定,而必須要依賴法院的判決
: ,此時存證及回執就可以證明你之前有跟他催討過,請保存好做為證據。
:   而我的合約是房仲跟我簽約的,上面沒有寫房東的住址,很多人想寄存證信函給房東
: ,但是常常事後發現沒有房東的住址,此時,你可以去地政事務所,拿出合約書,以利害
: 關係人的身分,請地政人員幫你查詢你租賃的這個房子,他的所有權人的戶籍地址。
:   而我的運氣似乎不錯,房東戶籍地在仁愛路二段,這時我突然想到,也許這是房仲太
: 忙,如果房東先生冷不防收到我的存證信函,可能會嚇一跳吧,不如我就親自登門拜訪,
: 跟他說明原委,也許事情就迎刃而解了!
:   當我在房東樓下按了幾次門鈴,沒人應門,我瞄了該大樓的信箱,房東家的廣告信都
: 有抽走,不像其他有幾戶都沒有動,所以房東先生應該只是不在家,所以我跑到附近的便
: 利商店,寫了一封信,再
: 放到房東信箱,跟房東說明原委,希望他能主動聯繫我。
:   然後沒有下文…
:   又過了已讀不回的幾天,我又想到,也許我可以去房仲的公司直接請他們處裡這件事
: 情,可是…我沒有房仲公司的地址阿…然後我想到,同樣的套房還有另外六戶不是嗎!?,
: 於是我電腦打了一封信,印了六份,希望其他六戶會有人願意幫我向房仲問一下房仲公司
: 的地址。然後我到了長沙街頂好樓上大樓的管理室,希望他們能幫我投遞信件,結果被他
: 們拒絕了,管理員甚至表示即使我貼郵票用寄的,如果我沒辦法寫收件人,只寫10樓之X
: ,A室B室,他就把信丟掉。而我無能為力,還是只能去郵局,貼好郵票,把信寄出,然後
: 等手機響起。
:   然後沒有下文…
:   事已至此,有點想哭,明明這就不是我的事情啊…押金是陳先生的,租屋的是好同學
: ,我只是不甘心這樣被戲耍所以一直咬著不放,想看看在這險惡的社會我能靠自己找回多
: 少公理。
:   所以問題又回到了存證信函的部分,我擬好了存證信函準備要寄出,此時突然想到,
: 在法律上合約是好同學簽的,我沒有立場代替好同學去要陳先生的押金。
:   有了法律的相關問題,這時候缺的是諮商管道,剛好我在1999市民熱線工作過一陣子
: ,於是我想到可以打去區公所預約做法律諮詢。
:   (當你有法律相關的問題,都可以打電話去各地區公所的調解會申請法律諮詢。不用
: 向市政府預約,大老遠跑去問。但是一定要先預約,現場名額太有限。)
:   「律師告訴我,在法律上,房仲周小姐跟你簽了合約,那麼你就只能向周小姐要回你
: 的押金,因為不管房東因何種原因將房子交由周小姐使用或出租,那是他們之間的事情,
: 你持有的合約,簽的是周小姐的名字,就只對周小姐有法律效力!」
:   如雷貫耳…所以存證信函一開始就對房東沒有意義,就算我要寄也是寄給周小姐,難
: 怪這麼多屋主都將房子交給房仲代管,因為不用擔心任何法律責任。這也真的是讓我上了
: 一課。
:   問題回到了周小姐,但我不知道周小姐家的住址,而她也不可能告訴我她家的住址阿
: ,於是我厚著臉皮回到頂好樓上的管理室想問看看有沒有資料,而管理員告訴我:沒有,
: 而且”聽說”周小姐已經離職了。
:   (此時,在外租屋的人都應該要知道一件事,那就是不管是屋主還是房仲跟你簽約的
: 時候,你都要請他拿出身分證,然後抄寫住家地址在合約上。強調一點,房仲抄寫的地址
: 必須是他自己家,不是抄寫房東的住址)
:   因為我手機還存著周小姐的電話,而她一直不肯接電話(我想我是被電話拒接app封鎖
: 了),我打了一封簡訊給他,告知她我的難處,也希望他能好好處理這件事情。
:   然後沒有下文…
:   我又再去了區公所做法律諮詢,他們告訴我,即使想要調解,也需要對方的地址,才
: 能寄信通知,所以找區公所做調解這條路走不通了。
:   (當有民事的相關問題想要解決,調解委員會會是一個不錯的選擇,他們會協助聯繫
: 雙方見面,並請地方仕紳開導雙方,讓雙方達成共識進而和解。
:   但是其基本是要求雙方各退一步,所以缺點就是通常不會拿回全部金額,如果你不想
: 退讓,或是如果你年紀太小,對方年紀大,甚至有會演變成一群長輩洗你臉的這種說法。
: )
:   往往長大了才知道,這個世界上真的很多事情都是徒勞無功的…可是我不想認輸啊!
: 這件事情幾乎用掉我9月10月的所有假日的白天時間,甚至讓我失眠。
:   我開始在網路上找資料,我輸入了周小姐的手機,合約上的姓名,然後還真的給我找
: 到了!
: http://i.imgur.com/AbacyOK.jpg
:   原來她從來都不是什麼房仲,也沒有離職這回事,她根本就是租公寓,然後違法隔間
: 出租的二房東!而且在好房快租上面,以周小姐跟胡小姐的手機,所找到的出租物件,一
: 大堆!!她們就是標準的違法隔間,沒有報所得稅還吃人夠夠的惡房東!披著代管出租物
: 件的房仲這層皮!
: (前陣子的截圖)
: http://i.imgur.com/84tF8Ya.jpg
: (最近刊登的網址)
: http://rent.housefun.com.tw/rent/list/2830015955200
:   於是我傳了簡訊直接挑明「原來你是二房東!@$%^」之類的,然後周小姐也前所未有
: 的快速地回應了我的簡訊,而且語氣態度判若兩人。
: http://i.imgur.com/MzcMszi.jpg
:   然後沒有下文…一直到現在都沒消息…
:   我真的什麼招都出了,也想通了,她就是吃定我只是一個沒有什麼社會經驗、沒有背
: 景的普通受薪階級(不然幹嘛租套房),所以她一拖再拖,如果我放棄了她就賺到這筆押金
: ,如果我不放棄去告她民事,我拿到的也只是本來就該退給我的押金,她根本沒有任何損
: 失!這就是現實的社會!
:   難道我就真的拿她沒轍?我問自己,如果她現在退給我錢,我就滿足了嗎?把我整得
: 慘兮兮之後,丟個原本就應該還來的押金,我就該這樣算了?
:   這時候陳先生也想起了這件事情,他傳訊息給我,我向他表示押金我無能為力,他表
: 示沒有關係,他自己試著連絡周小姐看看。我想他只是人很好不計較這錢。
: (當時我已經在跑按鈴申告的部分,要申請小額訴訟,不過陳先生既然接手押金的部分,
: 我就放掉這一塊,現在我只想讓這個房東知道,人有時只是想爭一口氣。)
:   因為對我而言這已經不是錢的問題了。
:   現在,我希望能檢舉周小姐她所有的違法隔間,(失火或地震我看得死多少人),也想
: 要向國稅局檢舉她有一堆房屋出租,月收好幾十萬甚至百萬,卻逃漏稅的事情。
:   可是我很明白,我只有一張半年的合約,充其量只能讓他被罰半年的租金補稅,而且
: 合約上也註明了若因報稅而產生的額外支出,由房客負擔。而好房快租上面的出租套房,
: 只有電話跟周小姐、胡小姐的一樣,不能證明他們有因此得到收入,甚至上面也沒有出租
: 地點的詳細地址,想請相關單位確認是不是有違法隔間都沒有辦法。
: http://i.imgur.com/4e9TfXJ.jpg
: http://i.imgur.com/LPnrglv.jpg
: (收租金的帳戶甚至不是周小姐自己的名字。讓我聯想到張淑晶也是身無分文,錢都在別
: 人身上。)
:   以上就是事情始末,一個跟我沒有關係,卻讓我嘗盡冷暖的租屋故事…
:   我知道可能又臭又長,但希望各位版友能幫我推一下,看能不能讓駐版的記者能幫我
: 揭露這件事情。
:   如果有什麼地方可以指點的還請告訴我。也希望這篇文對於在外租屋的版友能有一些
: 幫助。
:   若有跟我相同遭遇的版友,也請跟我聯絡,不要讓你們的權益睡著了。
: 不自殺聲明:
: 無。
: (我簡訊跟line一直指責妳,想告想殺都來。)
: 2015/11/21 註記
: 向建管處來來往往檢舉了兩次,依然都是打槍,我以為我在1999待過,可以寫出比較不被
: 推案的檢舉案件,但真的是小看了這些公務員。(有空再補上檢舉違法隔間的內容)
作者: quickey (色肥宅)   2015-11-21 19:29:00
作者: sk10037643 (毫無動靜就是一杯電漿)   2015-11-21 19:30:00
小謝謝大大無私分享
作者: NyliePisceS (Purple Circle)   2015-11-21 19:30:00
太太我喜歡妳啊
作者: EXEXbein (エグゼクスバイン)   2015-11-21 19:38:00
菸味 vs. 侵吞押金 會不會太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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