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1-22 00:20:52懇請指教:
陳菊當年因為審計單位的緣故,
告了關廠工人,
但陳菊的說法是,他選擇十位收入較穩定的人追討。
就當成陳菊仁心吧。
可是有不同意見是,陳菊當然可以這樣說,可是追溯期的期限如果要到了,勞動部勢必有
所行動。
問題就在這,
是陳菊仁心呢還是王如玄比較衰,接任剛好追溯期要到了,我不得而知。
但這是另一個面向的說法,如果這是事實陳菊也沒比較高明..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15-11-22 00:21:00對阿一次花幾千萬告幾百幾千人和沒錢的超讚
作者:
sofaly (沙發椅)
2015-11-22 00:22:00自己圓謊失敗 不追討瀆職 故意打輸官司(如果真)就不算瀆職????
作者:
tv5566 (爽)
2015-11-22 00:23:00??工蝦火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11-22 00:23:00
坦白講陳菊在主委期間的爭議事件還不少
作者: gracefeather 2015-11-22 00:24:00
陳菊就算贏了也沒有申請強制執行啊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11-22 00:24:00
很多底線都沒守住,也是做對的事,但對比王是小case了有
作者:
FIRZEN45 (得到n個冷 n->∞)
2015-11-22 00:27:00陳菊不告,倒楣的是因執行前任官員命令的承辦公務員
作者: OrhanPamuk 2015-11-22 00:33:00
不管陳菊爛不爛,都不影響王如玄爛的事實,那種告法
作者: OrhanPamuk 2015-11-22 00:36:00
不過把22k怪在她身上是過了點
作者:
ph18 2015-11-22 00:46:00真正犯眾怒的是那句 22K還嫌少?
作者:
woodsy (鎮神退駕百舉待廢)
2015-11-22 00:49:0022K問題在低估慣老闆的恥力 追討案是高估王如玄的良心
作者:
silv31 (silver)
2015-11-22 00:59:00大概是10步和1300步的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