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完整新聞標題:
路見活春宮 拍下傳上網 觸法
3.完整新聞內文:
一對男女本月中旬在台北捷運西門站電梯外上演活春宮,遭人拍照上傳臉書爆料公社;台北
市警中正一分局循線查出兩人身分,他們承認酒後一時情不自禁,被依公然猥褻罪嫌送辦。
張貼照片的趙姓女子,也被依散布猥褻物品罪嫌送辦。
警方說,趙女如果覺得兩人行為不妥,可拿照片向檢警檢舉,公然張貼到網路讓網友觀看的
行為已觸法。
警方調查,男女主角是蔡姓男子(卅四歲)及林姓女子(卅九歲),兩人雖然不是男女朋友
,但早已認識且互有好感。本月十六日晚上,他們和十多名友人到中華路一家KTV飲酒作
樂,彼此愈看愈對眼,十七日凌晨三時,林女把蔡拉出包廂到樓下聊天。
兩人到案後供稱,當時因為酒後一時意亂情迷,無法控制情慾,就在捷運西門站四號出口
的電梯外演出活春宮;一名路過的女子看到後,拍下照片傳給友人趙姓女子,趙女覺得這對
男女「太誇張」,把照片貼到臉書爆料公社上。
轄區警方根據監視畫面,查出蔡、林兩人身分,並通知到案說明,男方承認,女方剛開始辯
稱記不得了,經警方出示監視畫面,她才承認。兩人對於一時失控的行為,造成社會觀感不
佳感到抱歉。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udn.com/news/story/7321/1330121
5.備註:
影片還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