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噢 就八嘎囧學校啊
東吳在嘉義早就聲名狼藉、臭名遠播惹
它在嘉義的地位等同於台北的喬治、莊敬,台南的南英
專出流氓、酒店妹和腦包 當然我不否認他們還是有一些
品德良好 安分守己的好學生 但就是比例問題....嗯
以前高中逛文化路時 穿著校服大喇喇騎車載妹亂鑽人縫的
有一半以上都是東吳的學生 路邊打架鬧事的也一堆東吳
基本上東吳的校服很顯眼 有些人看到都會退避三舍
發生這場悲劇 只能說不意外
希望老師一路好走....R.I.P
作者:
J108i (陳胖胖)
2015-11-23 03:32:00哪間東吳??
作者:
nk (除了累還剩下啥...)
2015-11-23 03:33:00嘉義的高職 不是台北的大學
作者:
J108i (陳胖胖)
2015-11-23 03:33:00難怪很少嘉義人想讀台北東吳大學 名聲都被弄壞了
他哪有騎快 女老師的問題不是沒走斑馬線 根本是沒長眼睛
作者:
klarc (拾月暗)
2015-11-23 03:47:00女老師運氣太差 但在那種車子這麼多的情況下穿越馬上真的太危險了
作者:
lcxiann (1ㄈㄨ)
2015-11-23 03:48:00騎快早就飛出去 他是撞到後腦勺才死的不要腦補
作者:
klarc (拾月暗)
2015-11-23 03:50:00每次看到停在馬路中間等待都覺得這種人根本拿自己命開玩笑
作者:
wonster (caesar)
2015-11-23 03:54:00自以為所有車都要讓自己
作者:
bonela (Chen Wei 薇)
2015-11-23 03:56:00老師錯在是女生 乃馬路三寶之一 騎士錯在唸私立學校故本席在此宣判肇事責任各擔一半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該)
2015-11-23 04:12:00就算這老師違規穿越道路那也只是行政罰的問題啊 只罰300無照駕駛 6000阿 比違規行人的300多20倍 而已啊300 > 6000 呵呵
違規穿越就是路權問題 今天既然出事 當然就是不只行政罰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該)
2015-11-23 04:15:00一個行人違規穿越馬路 阻礙路權 就可以撞死 因為他違規爽喔 立法這樣改就簡單了是吧 反正無照不是主因主因是行人阻礙路權 替天行道 撞死就對了讓他付出代價擋路者死 有種爬起來說阿 站著才是贏家啦
你跟我崩潰幹嘛 女老師的問題最好只有違規穿越 那種過馬路方式到哪裡都是討撞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該)
2015-11-23 04:28:00那路口沒紅綠燈 新聞畫面那兩隻經路口看起來完全沒減速經過無號誌燈路口也不用減速 反正肇事跟無照無關反正行人自己活該白目 應該修法無照300 違規穿越 6000
看影片,女老師過馬路的方式是認為別人會閃,沒在看路
這麼愛講法律罰多少 為什麼不認清法律上無照不等於肇事責任?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該)
2015-11-23 04:42:00反正無照不是主因 經無號誌路口也不用減速致隨時能停下的速度,這樣駕駛都無責任那行人就活該了阿
你看的點真的很怪 爬一下文沒人跟你一樣扯到前面號誌的 加油好ㄇ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該)
2015-11-23 04:44:00就是只要看到行人違規穿越都可以直接撞上去 反正他違規我有行駛路權我最大 爽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該)
2015-11-23 04:46:00前面那枕木紋路口有減速也不至於會撞死人了 無關?無照無責任麻 經驗又不足 怎麼會知道經過人多路口要減速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該)
2015-11-23 04:50:00肇事責任比有畫面看誰撞誰違規這麼簡單就好了 無關?
好啦好啦 都有關 當初射在牆上就不會有現在這場車禍應該剁他爸老二
作者:
input (卡拉拉)
2015-11-23 05:09:00我也覺得女老師怎麼好像都沒在看路的
作者:
j23930 (小巴)
2015-11-23 05:39:00台灣一堆人行為跟那老師一樣 我認為跟進新加坡重罰比較重要 新加坡會那麼安全 不是鞭刑 是重罰 低能兒都不想去
作者: gn00063172 2015-11-23 06:47:00
大家太客氣了,兩成?
屁孩沒在看 老師亦同,您言老師係被前車視線所擋惟屁孩亦是要超車視線被該車擋欸,本案老師怎麼可能只有兩成,本篇先別刪,約一年可知悉
作者:
vacawind (慢慢來比較快)
2015-11-23 08:03:00同是老師的我給你噓,換句話說如果是嘉中的學生肇事那你又怎麼說呢?
作者:
sdyy (中壢市的小智)
2015-11-23 08:59:00那老師出事自己最少佔四成好嗎 完全不看左右來車
作者:
qmei (活在當下)
2015-11-23 09:37:00沒看影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