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新聞] 高職生無照騎車 撞死一名女老師

作者: tp86fmp0108 (ㄤㄤ你好這賣多少)   2015-11-23 13:38:21
原文恕刪
回覆推文
本身嘉義人,
先形容出事的仁愛路,
那條路算是鬧街,
有電影院.KTV.大規模補習班...,
所以馬路旁邊走的人是非常多的,
路是雙線道(違停的汽機車一堆導致路變更小),
才讓推文說大家都會減速慢行(更別說有像這位女老師白目穿越馬路的人一大堆)
重要的是附近幾個路口沒紅綠燈,但有斑馬線(要繞超遠才有紅綠燈的斑馬線)
所以一堆人就理所當然跨越馬路為了方便
但是我在意的點是
因為人多鬧區,你就能跨越馬路嘛?
你知道馬路是給車開機車騎的嘛,不是給行人跨過去給車撞的嘛?
明明斑馬線在旁邊,明明你就該走那,為什麼還要跨越?
就像你平常在高速公路開車,你會想到有船突然出現讓你撞到嘛?
明明馬路給車開機車騎,我不知道行人出現在馬路上是什麼概念?
至於可能有人說,有斑馬線沒紅綠燈那有什麼用,但是斑馬線是提醒用車人呀,他可以注
意到斑馬線是否有人要過,而不是在馬路上注意是否有白目衝出來。
就像綠燈時,我他媽還要注意紅燈方有沒有白痴衝出來一樣,免得吃應注意未注意白痴法

做對的事後,才來靠背對方錯吧
這件事兩方都有錯,沒必要為任何一方辯護
作者: sformosa (天蠍的阿助)   2015-11-23 13:39:00
先補血
作者: dm03 (莫宰羊)   2015-11-23 13:40:00
馬路是給你騎快車的嗎?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5-11-23 13:40:00
人多的鬧區騎快到撞死人...這問題比較大
作者: mingyan (mingyan)   2015-11-23 13:40:00
但穿越馬路的錯 罪不至死吧
作者: nike319546 (哈哈軒)   2015-11-23 13:40:00
他騎很快嗎?
作者: mingyan (mingyan)   2015-11-23 13:41:00
女老師明明有看 然後停下來 屁孩硬生生撞上去
作者: nike319546 (哈哈軒)   2015-11-23 13:41:00
穿越馬路罪不至死?什麼邏輯? 那穿越平交道呢
作者: zz7856132 (雷姆豬)   2015-11-23 13:42:00
在那裏會走斑馬線一定北部來的
作者: chcca (♬ )   2015-11-23 13:43:00
騎太快是個問題 但無照駕駛也跟撞死人無關呀..
作者: hqu (小毛氈苔)   2015-11-23 13:44:00
一邊用生命出了代價。 另一個不去賣腎賣血來賠合理嗎
作者: tp86fmp0108 (ㄤㄤ你好這賣多少)   2015-11-23 13:44:00
#2馬路也不是給行人跨越的,兩方都有錯我沒辯護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5-11-23 13:46:00
又不是什麼重型車輛,機車30撞到人只會破點皮
作者: tp86fmp0108 (ㄤㄤ你好這賣多少)   2015-11-23 13:46:00
#6我不同意你,文中就說跨越本身就是錯,女老師停下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5-11-23 13:47:00
鬧區那麼大的目標都不減速,就別指望他看到斑馬線會慢下來了
作者: tp86fmp0108 (ㄤㄤ你好這賣多少)   2015-11-23 13:47:00
#8我就是都走斑馬線,至少被撞我站的住腳,ps.我嘉義
作者: s873232001 (好人卡友)   2015-11-23 13:48:00
沒駕照的屁孩,還騎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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