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想男女朋友交往
如果突然不愛了
可不可以提分手?
今天看一個廣告 女的想養貓 男的不要
然後女的就跟男的分了
然後底下留言板
就滿地的的碎玻璃
我個人覺得很奇妙 如果女的是公主 那男的被甩也應該高興不是嗎?
還是覺得侵犯的男性的尊嚴覺得被女生甩就是不可以?
說到廣告
令我不禁想起了另一個7-11的廣告
裡面有一個片段是 前女友叫前男友幫忙買票
雖然不知道是為了什麼而分 可是感覺兩人還是好朋友 而且男的還愛著她
所以幫忙女的 這樣不可以嗎?還是大男人主義作祟
覺得這樣又侵犯了男性不可侵犯的尊嚴 所以又一片崩潰
造成這種情況是女性太強勢?
亦或者是大男人主義作祟的緣故?
有正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