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三立
2.完整新聞標題:
在外過戶軍宅、回家占用公宿 段宜康再打臉王如玄
3.完整新聞內文:
國民黨副總統參選人王如玄宣告參選後始終擺脫不了22K、告關廠工人等爭議,不僅綠委
質疑疑似投資「軍宅」套利,現又傳出王如玄一面投資房地產,卻與丈夫、司法院政風處
長黃東焄,以低價入住公家宿舍,甚至還有停車場,讓許多從南部上來的檢察官排不到宿
舍。對此,朱立倫辦公室發言人許巧芯回應,因黃東焄是檢察官,兩人有住宿舍的合法權
,但此說法再度被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打臉。
針對「軍宅」套利疑雲,王如玄解釋,軍宅儘管風險高,但價格便宜,加上希望家人能同
住一個社區才會購買。她表示,自己總共過手3戶,分別是與母親同買、自住宅及過戶給
妹妹使用,強調買房一切合法,監察院報告中也解釋的十分清楚,明(23)日即會公開財
產讓大家共同檢視。
王如玄的丈夫黃東焄為司法院政風處長,過去也曾任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高檢署檢察
官,兩人住在台北市杭州南路黃金地段公家宿舍,根據《蘋果日報》報導,許巧芯解釋,
由於黃東焄是檢察官,住宿舍署於合法權利,夫妻以家庭為單位,每月繳交金額全按政府
規定。
對此,段宜康今(24)日在臉書踢爆,王如玄夫妻自2005起住在高檢署的職務宿舍,至今
剛好滿10年,但「法務部宿舍管理要點」中提到,若員工本人或配偶自有或自用之房舍位
於臺北市、新北市、桃園縣、基隆市者,不得申請宿舍,王如玄稱購買之軍宅有一戶為自
住,明顯有違規定,段宜康質疑:「2012年以後,法務部是哪位首長核准王如玄夫妻續住
職務宿舍?」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goo.gl/MlQEPU
5.備註:
規定有房子就不能申請宿舍,王如玄也自己承認有過戶了,
法務部為什麼還給他申請續住?
2012 時任法務部長: 曾勇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