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外省第三代投綠的多還是投藍的多?

作者: 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及資源應用上)   2015-11-24 21:31:54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 → jeanvanjohn: 當年就是夏某人要蓋商場的,你要什麼證據? 11/24 21:18
: : → jeanvanjohn: 問他本人,他都沒辦法否認好不好? 11/24 21:18
: : → jeanvanjohn: 當時的新聞報導都有,還有專訪。 11/24 21:18
: : 你先提出證據在來說吧
: : 別顧左右而言他了
: 我找到了一篇初步的證據:
: http://www.wearn.com/stock05/topic.asp?cat_id=19&forum_id=83&topic_id=10663
: 三、城市沒有特色,品質低落
: 1.斬斷城市原有商業活動的特殊性與連續性
: 十四、十五號公園預定地於林森北路上,綿延著熱鬧、多樣的商店,在經過
: 幾十年的時間,不但發展出自己特別的秩序,也成為台北特殊的地景。如今市
: 政府在缺乏審慎的公園構思之下,急就章的拆除,不但清除了城市的特色,也
: 切斷了綿延的商業活動,規畫顯然有欠周詳。
: 看到亮黃字這段了嗎?
: 有些人打著"保留當地商業活動"的口號,企圖將公園地改建為商場!!!!!
: ~~~~~~~~~~~~~~~~~~~~~~~~~~~~~~~~~~~~~~~~~~~~~~~~~~~~~~~~~~~~~~~~
: 要證據? 我就找給你看!
先生?
  
 你還真會凹啊
 該文說的是1415周邊建築的商業活動
 怎麼再里嘴裡就變成1415號公園要蓋商場?
 您都是這樣含血噴人的嗎?
 你引的文章的上一段才清清楚楚地說的先安置再拆遷
 你都視而不見嗎?
 只會捕風捉影胡亂栽贓
 這樣可不行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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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府資訊不足,認知錯誤
1.社會局列案的補助對象,數量偏低,且不符實情。
十四、十五號公園預定地內目前實際住戶900餘戶,社會局列案為補助對象者
僅404戶,內僅有35戶列為低收入戶。此外未經社會局列案之500餘戶,經拆遷
後而遭困難者,市府皆未加以考慮。再者,本區內至少有206戶為新違建戶,每
戶最多僅能領6、7萬元,甚或毫無補助,其中有許多為中低收入戶,無法以安
置國宅解決實際難題。社會局資料的誤差之大,可見一斑。
2.社會局迄今尚未對此404戶作專業性之深入調查。
市政會議中結論所言:「社工人員目前皆已遍訪,瞭解需求...」,其實只有
區公所最近一次之訪查,僅按簡略問卷圈選拆遷戶的意願,而非完成安置,其
中回收之387份問卷統計結果中,「其他」佔181戶,需平價住宅安置者189戶
(目前台北市並無如此多的平價住宅空戶數量)。然市政會議要求「社會局務
必在二月份將所有的安置及安排去處,針對每戶或個人不同的需求,逐一完
成。....」顯然不可能完成。
3.市府與退輔會之間的協調只行於文字。
市府似擬不過問老榮民(126人)之安置,而委請退輔會協助處理。但退輔會
至今尚未與榮民聯繫,僅擬於最近開會討論。又據知退輔會在台灣北部並無
「榮民之家」空位,可能安置於南部或東部,但依規定只能安置榮民本人,不
能兼顧妻孩(本地區內榮民多已娶本地或原住民妻室,並有孩童)。
4.安置計畫粗糙,未顧及老年人因遷移而引起生理、心理的種種不適。
為社會局所列案之65歲中低收入戶約200人(包括前述之老榮民162人),區
內領重陽敬老津貼者529人。國內外資料均顯示,老人重新安置於陌生環境中,
將有情緒與心理調適困難而導致死亡率驟生。本地區內貧老問題特殊而嚴重,
因拆遷而引起非自願性之安置後果,未見市府提及。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5-11-24 21:32:00
六篇,byebye~^^
作者: WeasoN (WeasoN)   2015-11-24 21:32:00
你中計了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11-24 21:32:00
一整個被釣到XD疑 沒有耶 我看才五篇?
作者: deep5566 (鶯歌包皮™)   2015-11-24 21:33:00
年輕人就是年輕人
作者: dostey (Dos)   2015-11-24 21:33:00
狗民黨一黨獨大所立的法=老子說了算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11-24 21:33:00
還是他D掉了?
作者: Merkle (你在想奇怪的東西齁)   2015-11-24 21:33:00
還知道要自刪兩篇躲水桶歐 ㄏㄏ打 / treasurehill 就看得到了 還真的以為自刪ok歐?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5-11-24 21:34:00
用allpost一樣查得到,別以為刪掉就可以。
作者: dioradio (HIRO)   2015-11-24 21:35:00
超貼會怎樣嗎??
作者: Merkle (你在想奇怪的東西齁)   2015-11-24 21:35:00
超貼就水桶阿 自刪罰更重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5-11-24 21:36:00
水桶一個月,我們一個月後再見這位寶藏巖先生了~^^
作者: LAM   2015-11-24 21:36:00
回文好像沒有五篇限制
作者: Merkle (你在想奇怪的東西齁)   2015-11-24 21:36:00
ㄟ 我記錯了 自刪沒有罰更重 一樣一個月新聞一 問掛二 發文總數五
作者: dostey (Dos)   2015-11-24 21:36:00
這篇會部會又要自刪阿?\
作者: sath (無證騎士)   2015-11-24 21:36:00
XD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5-11-24 21:40:00
跟你說byebye就好了~^___^
作者: a594020419 (永遠開心)   2015-11-24 21:40:00
叭~叭~阿扁下台...
作者: dioradio (HIRO)   2015-11-24 21:41:00
嘶髮迫害啦! 叭!
作者: WeasoN (WeasoN)   2015-11-24 21:42:00
阿扁下台 q(\ /)p
作者: a594020419 (永遠開心)   2015-11-24 21:42:00
叭~叭~意圖使人跳坑...
作者: osalucard (奧薩)   2015-11-24 21:42:00
檢舉版檢舉超快 XD
作者: dioradio (HIRO)   2015-11-24 21:49:00
敵友不分? WeasoN只是在消遣你吧!? XDDDDDDDDDDDDDDDD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5-11-24 21:50:00
不用跟這種人多講了啦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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